在现有《法律援助条例》和《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外,此次扩大的法援范围为:一是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主张权利的;二是因征地、拆迁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在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的。如果公民对这两个需要代理的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且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北京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在法律实务中,劳动类纠纷往往交织在一起,解决劳动合同纠纷成为大量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工伤事故赔偿案件的必经程序,所以将劳动合同纠纷纳入法援范围。目前北京正进行的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以及若干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工程建设都涉及征地、拆迁,如果经济困难群众因征地拆迁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且在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的,都可申请援助。这样既便于群众依法理性维权,也能更好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悉,目前北京法律援助已被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市区两级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了政府财政预算,并且逐年增加经费投入,2015年经费投入达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