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明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是指不法分子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手段,诱骗(盗取)被害人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实施的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资金。
《规定》还明确了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返还的工作原则、职责,返还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被害人的义务。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范围、条件和程序,坚持客观、公正、便民的原则,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财产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返还工作,并就执行中的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协调。
公安部和银监会将加强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依法对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被害人在发现被骗后要及时报警,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配合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应工作。
公安机关提示群众,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信息。对非法倒卖银行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给予严厉打击。
据悉,查控中心已冻结43.33万个全国范围内的涉案账户,冻结受骗资金达到11.3亿元。查控中心还通过各项工作,共计减少公众损失达18亿余元,同时还关停了13万多个涉案手机号码、近3万个400字头号码,处理伪基站假链接1万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