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点评网近日在公司内部稽查中发现,有多家商铺隶属于同一个崔某某,其店铺总成交金额及使用的优惠券总额明显与正常经营情况不符,而且,部分商铺的实际注册地是虚假的,店铺并不存在。大众点评网向警方报案后,崔某某被抓捕归案。
崔某某到案后交待, 2015年1月听说可以利用优惠券购买大众点评团购套餐,然后把优惠券售出套利,于是萌发了开假店、用团购券骗钱的念头。崔某某用自己、丈夫及他人的身份证,在大众点评网虚开33家店铺,又购买了大量的大众点评团购套餐,再从网上找到专门出售大众点评优惠券的人购买优惠券,之后,通过自买自卖的方式将这些优惠券套利。
大众点评网表示,自家优惠券的交易模式是,大众点评网注册的商铺先在公司团购订单,然后个人消费者至大众点评网各商户购买团购订单,钱款付至公司后台相关资金账户,而大众点评网为了经营推广需要,不定时有支付优惠政策,可以减免部分支付费用。
据查,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期间,崔某某在大众点评网共刷单91万余笔,结算金额165万余元,崔某某使用优惠券金额为91万余元,实际支付仅73万余元。
检察院认定,崔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商户,与大众点评网相关公司签订《团购技术服务合作协议》,在无真实交易情况下,伙同他人利用商铺优惠券,通过自买自卖方法,套取大众点评网提供给客户的现金优惠,骗取被害公司共计91万余元,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