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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5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奖孝金”,我们应当如何看待?
潘高峰
  苏州一家护理院别出心裁地推出了“奖孝金”管理制度,这项制度规定:子女两个月内到护理院探望父母长辈超过30次,就可获200元“奖孝金”现金抵用券,可以在缴纳老人相关费用时抵用。两个月来,因此看望老人的子女人次暴涨。有人质疑子女是为钱而不是为孝,但也有人认为,这点钱很少却起到了提醒子女的作用,是一个暖心的妙招。你怎么看呢?

  “老龄化社会日益严重的时代,‘四二一’结构家庭越来越多,年轻人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根本无法照料好老年人,为提高失能失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生活质量,让家属子女安心、放心地工作,在此背景下护理院应运而生。”

  ——福星护理院院长魏谋文表示,决定实施“奖孝金”制度,不仅是奖励那些有孝心的子女,更主要的是提醒子女多来看看老人。

  “如果这点钱能挽回美好,那这钱也算没白花,但要说为钱多过尽孝,确实也没说错。不过孔子赞赏子路救人后拿回报,批评子贡赎人不求回报,我想拿钱来奖励孝顺应该是对的。道德是用来使社会变得美好,而不是来绑架人的。钱如果能引导别人做些善事,引导人自觉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那这钱就是花对了。”

  ——网友@1375772325

  “抛开其可能并不那么明显的物质激励效应不说,这样的制度设定,本身就体现了这家护理院的社会责任与担当。正如这家护理院的一些家属所言,它所带来的影响,不能用数字计算。这个奖就像一面镜子,让一些人看到了差距和不足,唤起了子女的道德自觉。”

  ——新快报

  “‘奖孝金’这一设计,其问题最大的地方还不是金钱刺激,而是子女探望记录的公示制度。公示就形成了一种道德强迫。一家护理院有什么权力做这种事情,公示探望记录,等于是把老人和子女们的隐私行为暴露出来。可以理解,这种公示可以给子女们造成某种道德压力,迫使他们去尽孝。可是问题正在于此,一家社会机构凭什么可以强迫民众来行孝,公权机构尚且只能倡导,社会机构这一做法更是明显的越界行为。”

  ——新京报

  “平心而论,自然生长出来的孝心不是也不该是用钱奖出来的。不过,让那些本身有道德温情、懂感恩的人额外地受到奖励,奖金虽小,经济之外的褒奖和肯定更有意义。是奖励,更是提醒和呼吁,希望此次护理院的一次自选动作,能够让更多的人关注到这个话题,趁机都内省一下:多久没问候过父母?多长时间没有回家看看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终究是人生憾事,不管有没有物质奖励,有没有法律倒逼,常看望或常问候这种道德温情都该由内而生。”

  ——苏州日报

  “孝心虽无法‘打赏’,但足可‘唤醒’。‘奖孝金’数额不高,却是对亲情的反馈。如果看望老人的次数少了,不光父母心中难受,作为子女更是颜面无光。其目的在于唤起子女内心深处的道德自觉,挤一些时间回‘家’看看,养老院专业技能再娴熟,也只能照料老人的饮食起居,给他们以物质关爱,不可能取代子女给予的精神温暖,将老人送到养老院也并非一‘送’了之。与陌生人之间的沟通,对环境的适应,失能后的苦闷与孤独,有的需要老人调整心态,有的则需要亲情纾解,排遣他们失落的情绪。‘奖孝金’犹如一面镜子,让子女在比较中寻找自身不足,意识到自身责任。”

  ——每日新报

  本栏编辑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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