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体察的电商网站,涉及日用百货、母婴产品、家具家居、纺织服装等多个领域。针对网站平台销售的224件商品进行消费体察,包括查阅网站总售后服务条款中涉及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政策、考察网站的商品信息和结算页面中商家对“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告知和确认情况等。
体察过程中,市消保委还对网站销售的32件商品开展模拟购物,体验了实际退货流程。
根据《办法》规定,网站必须在商品信息页面和结算页面中,对“无理由退货”承诺进行告知和确认。体察发现,有10家网站(罗莱家纺、Levi’s、邦购网、C&A、施华洛世奇、ESPRIT、ZARA、阿迪达斯、欧尚、母婴之家)在实际购物环节中,针对不宜退货的具体商品,既没有显著告知,也未设置提示和确认程序。大多数网站在承诺确认环节的提示程序设置方面仍有欠缺,未按法条规定在不适用退货商品的相关页面设置提示程序、采取措施或者技术手段,以供消费者确认。
《办法》还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可以与消费者约定退货方式,但不应当限制其退货方式。但体察中,部分电商企业在条款中对消费者的退货方式作了限制。比如家乐福和欧尚网上超市,都要求消费者前往实体门店办理退货,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给退货设置障碍。而在部分电商网站的APP客户端页面中,无法找到有关售后服务和退货政策的相关条款,存在严重不足。
此外,个别网站存在“不合理设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范围”的问题,单方面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无法找到可以退货的商品。
市消保委表示,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保法》,新增“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保护了消费者的网购“反悔权”。2015年3月15日实施的上海《消保条例》,进一步细化了“一人一物一确认”的原则。今年3月15日即将施行的《办法》,将使这条法规真正落地。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物前应查看网站的售后服务条款,在对网站的退换货政策充分了解后再购物。选购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政策,存在异议时先与客服沟通确认,并保留对话证据,为维权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