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家协日前召开《上海家政服务标准》宣传贯彻会议,公布了拟定的“黑保姆”4项标准:有犯罪记录,有偷盗等前科;有社区居民、单位同事等反映人品极差、行为恶劣之情形;履历和健康证、上岗证、身份证等作假。此外,如果出现3次及以上不参加面试,或面试后不上岗;接业务后与雇主联手“跳单”;公司派遣的保姆因为有事擅自叫人顶岗;公司派遣的保姆向雇主索要工资,或向雇主借款等;离开公司时“挖墙角”带走公司其他保姆;合同履行过程中突然提出涨工资,得不到满足擅自离岗等6种情形,将被视为影响到家政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样会被列入“黑名单”。
关于首次入职保姆需提供的无“黑”证明,包括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递交履历和身份证明;提供前任雇主家庭和家政公司的推荐证明。新入职保姆若无上述证明,将不能成为家政公司的员工,家政公司也不为该保姆推荐介绍工作。
据悉,防“黑”系列措施将从下月起率先在长宁区家协所属爱君、千户、舒月、馨贝等18家家政公司中试点,试点成熟后再在全区家政公司中推广。长宁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列入“黑保姆”者,协会会要求试行企业不予录用。如果属于后6种有违行规,影响家政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形,协会会提醒相关家政公司,对该保姆慎重录用。不过,由于涉及个人隐私,“黑保姆”标准和制度只在内部试行,被列入“黑保姆”和“黑名单”的保姆相关信息不会公之于众,只会在区家协相关信息网(群)中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