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上旬,有两家企业的104名员工到虹口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反映公司存在拖欠5月份和6月份工资的情形。得知情况后,劳动人事仲裁院第二天便上门了解情况。据了解,两家企业因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暂时无力发放员工工资。调解员当场召集两家公司负责人和员工代表开展调解工作,向企业主耐心释明法律,要求企业尽快落实资金发放工资,并及时向生活困难员工发放生活费,同时调解员告知员工合法权利,并做好安抚工作。经调解,两家企业经营者承诺在8月15日前发还员工工资,并当场签订了承诺协议。经过调解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两家企业按承诺发放了员工全部工资。
虹口区劳动人事仲裁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在符合条件的园区设立调解组织,把矛盾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做好相关企业日常经营状况巡查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劳动争议及时、及早做好汇报工作,做好应对预案,做好先期维稳、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