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上海检察机关将重点防范投融资交易性风险,依法打击直接融资领域欺诈发行证券、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以及“新三板”等新兴市场领域案件;依法打击骗取银行信贷资金、虚假理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维护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资金安全;加大涉案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依法保护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检察机关将强化金融领域疑难复杂案件的检察监督。“意见”要求加强对金融犯罪的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对涉及金融领域罪与非罪认定错误或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及时提起抗诉;对涉及金融产品工具创新、金融资产管理、金融服务领域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金融改革是上海自贸实验区的重要内容,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利用虚假跨境贸易逃汇骗汇、信用证诈骗、骗取出口退税等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的创新,推进特殊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创新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办案模式,营造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市检察院在“意见”中要求推进金融法律服务。重点查处金融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身份便利和客户资源实施的犯罪;与金融监管部门、同业公会共同研究、部署和推进风险防控、犯罪预防专项工作;分析金融市场发展和业务创新中出现的法律争议和违法犯罪新手段,加强新型金融犯罪案件的情况交流,及时堵漏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