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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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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8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认为
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对监管提出新挑战
杨硕
■ 杨东 资料图
  本报记者 杨硕

  人物简介

  杨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首批青年长江学者,全国人大法工委、财经委证券法、期货法、电子商务法专家组成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贷专业委员会委员。

  杨东教授获得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担任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金融科技50人论坛学术委员。主持首个监管科技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技术驱动型金融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

  打破传统金融行业壁垒

  近年来,依托于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搜索引擎等金融科技的高速发展,资金需求者与资金提供者可以更便捷紧密地互相联系,不断产生新的金融业态。这改善了我国广大中小微企业在传统金融市场难以融资的困境,有助于改变投资门槛高、小额投资渠道匮乏的现状,实现普惠金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在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看来,金融科技的发展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能够实现支付清算、资金融通、风险防范和利用等多种金融功能,具有快速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优势和场外、混同、涉众等特征,可以打破金融垄断,实现消费者福利。除此之外,金融科技打破了传统金融不同行业之间的壁垒,许多“全能型”金融机构或者类金融集团开始出现。这种混业经营能够更为高效地整合信息、市场、技术、资金等各种资源,既可以实现规模效益,又可以做到损益互补。

  杨东认为,金融科技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些问题和风险,对传统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风险:

  第一,科学技术不当应用,造成数据安全与信息科技风险等操作风险。金融科技发展的核心在于数据与信息。在互联网金融的语境下,大量的数据无法被监管者触达,可能出现数据造假、数据伪报、数据泄露等一系列安全问题。

  第二,信息披露缺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信用风险。很多“跑路”事件就是由于信息披露不当,且监管者难以及时发现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而造成的,继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较大损失。这种风险在金融科技背景下,在技术的驱动下,变得更分散,更具传染性。

  第三,金融创新对传统立法形成一定冲击,进而引起合规性风险。层出不穷的新型金融业态和新型金融交易行为,难以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进行有效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合规性风险。如区块链技术应用在智能合约中,现行法律规则无法明确界定智能合约的法律性质,对于智能合约是否适用《合同法》等已有的法律规范,学界尚无定论,对于出现的纠纷也就难以进行准确的定性与规制。

  第四,跨行业、跨国境的金融风险带来不稳定因素。互联网等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全世界变成了互联互通的整体,导致金融风险的发生与扩散速度加快。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流通更加顺畅,金融风险的扩散会更加迅速,资本运作方式的复杂链条将影响全世界范围内相关的金融机构。随着混业经营发展,各种不同类别市场之间的交易摩擦减小,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监管规则会带来法律适用上的不确定,从而增加法律规制成本。

  金融风险存在七大特征

  杨东认为,随着ICO(首次代币发售)的出现,我国个别领域一度出现了传销、诈骗、内幕操纵等非法行为,此种行为已经脱离了虚拟商品以及区块链生态原有的正常发展轨迹,隐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有七个主要特征:

  第一,有关交易机构缺乏合法经营牌照。当前我国的一些特定虚拟商品交易平台缺乏相关合法经营牌照,这就导致虚拟商品交易平台游离于现有的监管体系之外,事实上存在巨大的经营风险。

  第二,价格虚高。比特币的实际价值是否与其市场价格相匹配,确实有待商榷。首先,其稀缺性特征存在争议,因为随着算法的改变,加密货币的数量也可能会随之改变。其次,比特币等虚拟商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没有经济基本面来评估比特币的供需情况与内在价值。最后,比特币等虚拟商品不会受到通胀以及“汇率差”等问题的影响,在缺乏政府背书的情况下,将其价值等同于传统货币也存在较大争议。

  第三,涉嫌洗钱和逃避外汇管制等不法行为。今年7月世界上最大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之一的BTC-e创始人被捕,起诉书上的内容显示,自成立以来,BTC-e为犯罪分子客户群进行洗钱创造了大量机会。另外,由于虚拟货币具有无国界性,通过虚拟货币实现跨境支付能够避开外汇管制,对于资本项目没有完全开放的国家和经济体而言,更加需要警惕此种匿名交易。

  第四,涉嫌传销与诈骗。亚欧币对外号称是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海南中通区块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行的虚拟货币。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以“三级代理、三级分销”层级作为运营模式,通过“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收缴入门会员费,并按照发展会员的数量、收取资金数额的大小划分层级和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属于典型的传销行为。

  第五,内幕操纵。据资深币圈人士透露:“国内的一些特定的虚拟商品总盘子都不大,价格极容易被操控。”投入千万元便可轻易拉高价格,导致暴涨暴跌的情形时常发生,而最终的损失都转嫁到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的普通投资者身上。

  第六,技术与信息安全。2014年,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因交易系统存在缺陷令黑客盗取价值几亿美元的比特币,导致Mt.Gox宣布破产。

  第七,暗网交易。暗网交易无严格措施保障,不会严格执行反洗钱、KYC(了解你的客户)等有效措施,甚至有意放任匿名交易。政府无法有效监管暗网的弊病,不仅增大了通过比特币交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也给投资者带来巨大危机。

  创造健康金融科技生态环境

  杨东指出,近年来中国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金融乱象。相关统计数据显示,P2P问题平台2133家,占比达到了53%。此外,ICO等多种披着“金融科技”外衣的非法集资现象,更是盛行一时。

  今年9月14日起,包括比特币中国、火币网、OKCoin币行在内的多家特定虚拟商品交易平台陆续宣布,将关停平台或人民币交易业务。事实上,虽然比特币交易一直处于风险提示中,但具体的监管措施并不严厉。

  杨东分析指出,我国的虚拟商品交易平台被暂时叫停,并不意味着我国要放弃区块链和虚拟商品的未来。杨东表示,我国鼓励区块链技术的创新,但要驱逐假借区块链之名,利用虚拟商品交易平台等工具进行的传销、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这样才能为区块链应用的落地发展创造一个健康良好的金融科技生态环境。

  杨东表示,当下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对虚拟货币报以高度关注,并加强监管力度。去年6月,美联储、世界银行、IMF共同主办了“区块链与金融科技论坛”,有超过90个国家的中央银行代表参加,表明了区块链和基于区块链的虚拟货币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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