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投放和停放秩序方面,管理方案明确要求,“在道路两侧人行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投放或停放的车辆,必须位于停放设施内。”企业违反车辆投放和停放区域规定的,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并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一千元,每次罚款总额低于五万对企业进行罚款。
用户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道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处二十元至一千元罚款。
另外,企业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企业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资金管理方面,未按规定开设押金专用账户(仅针对备案模式),实施专款专用,或逾期不退还押金的,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