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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财经圈那些事儿国内篇
许超声 杨玉红 谈璎
■ 12月5日上午,深港通在深交所和港交所同时举行开通仪式 本版图片/视觉中国
■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 从12月1日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
  事件1 深港通开通

  深港通推出提升全球主要指数吸纳A股几率

  加快助推A股市场走向成熟

  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开通。在历经两年多的筹备后,2016年12月5日9时30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同时敲响了开市钟和开市锣,宣告市场各方期盼的深港通正式开通。

  深港通,是中国深交所与港交所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简称,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建立技术连接,使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2015年下半年以来,由于一些证券市场异常波动的发生,包括注册制等诸多原先计划之中的改革创新,均出现了一些实质性的推迟。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适时启动深港通”,再度将开通深港通提上了议事日程。而从监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监管举措来看,“防风险、去杠杆、严监管“已经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监管的重要主题。

  深港通的落地开通,表明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对外开放以及制度创新仍在持续进行,监管部门对于市场的风险控制仍然较有把握,从这个角度来看,深港通开通透露的讯息,可能比其本身意义还要更大一些。

  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沪港通、深港通先后“通车”,未来市场资金的“互联互通”效果将会得到显著地提升,并有望加快助推A股市场走向成熟,并逐步迈入国际大舞台。同时,深港通向境外投资者进一步开放了中国内地股票市场,对于提升A股对于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为深圳股市引入新的投资者和资金极具意义。另外,深港通的推出也会提升未来MSCI等国际主要指数纳入A股的概率。

  深港通开通以来,市场表现总体运行平稳,各个环节运作正常,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中国证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15日收市,深股通累计交易金额189.05亿元,港股通累计交易金额45.26亿元,共有98家中国香港经纪商和91家中国内地证券公司参与深港通交易。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评价称,两周以来,深港通总体运行平稳。在交易结算、额度控制、市场监察、换汇等各环节运作正常,实现了预期目标。

  在资金流向上,深港通在前两周呈现出“北热南冷“的态势。同样,截至15日收市,深股通累计净买入122.42亿元,港股通累计净买入34.84亿元,跨境资金呈净流入态势,净流入87.58亿元。张晓军认为,这说明境外投资者对于深股通的投资标的具有一定的配置需求,也符合预期。深港通资金流向及变化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没有必要过早下结论。

  本报记者 许超声

  事件2 楼市调控加码

  热门城市纷纷出台限购、限贷等措施

  “一城一策”调控效果可期

  2016年,对房地产市场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今年上半年,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房价持续攀升,涨幅一度创下新高。下半年,热门城市纷纷出台限购、限贷等调控措施,促使房价回归理性。

  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今年8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及二线热点城市的一手和二手房房价均暴涨,价格环比增长1.3%,为2010年5月以来最高环比增幅,即近76个月以来的最高增幅。

  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10月开始,按照中央提出的“一线城市防泡沫,二线城市要稳,三四线城市要活”的基本方针,全国20多个一、二、三线城市陆续出台了楼市调控政策。“调控”也成为今年下半年的楼市关键词。

  2016年,申城楼市先后经历三轮调控:3月25日,“史上最严” 上海楼市新政“沪九条”正式发布,落实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严格执行限购政策; 10月8日,上海发布“沪六条”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执行限购、限贷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有意规避限购、限贷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加大管控力度;11月28日,市住建委等单位联合发布新政,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这意味着,上海是第一个城市正式开启楼市“认房又认贷”模式。在多轮房地产调控措施之下,效果逐步显现。2016年11月,上海的新建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1%,同比增速仍高达29%。

  高华证券最新的调研显示,上海等一线城市和南京、苏州等部分热门二线城市发布多轮房地产调控举措之后,最近,购房者的观望情绪升温,且降价预期已明确形成。由于调控政策出台前,约三分之二购房行为源于投资需求。据预测,房价首次降价可能出现在2017 年第一季度。

  本报记者 杨玉红

  事件3 银行账户分类

  央行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

  筑牢金融业支付安全防线

  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是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它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还使社会诚信和秩序受到巨大伤害。“道”和“魔”的较量一直在进行。9月底,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加强账户实名制、阻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资金转移的主要通道、加强个人支付信息安全保护、建立个人资金保护长效机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筑牢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

  《通知》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银行结算账户,含银行卡),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为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与Ⅰ类户绑定使用。Ⅰ类银行账户与Ⅱ、Ⅲ类银行账户的关系就像是“钱箱”与“钱包”的关系。

  买卖账户、冒名开户和虚构代理关系开户,是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在账户管理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通知》提升违规成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对被认定违规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人民银行还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将个人ATM转账调整为资金在24小时后到账,也是创新之举。银行和支付机构普遍提供转账实时到账服务,但实时到账也为不法分子快速转移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通知》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方式以供选择。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资金到账方式和时间。 本报记者 谈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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