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我在晚报评论版发表了《琼瑶的“生死观”》一文,引起了一些反响,晚报编辑告诉我,89岁的老读者宋连庠先生,当天就将晚报寄给在台湾的琼瑶平鑫涛夫妇。这几天,我觉得还有一些相关的想法,写出来供读者朋友思考、批评。
琼瑶在网上发布的《写给儿子和儿媳的一封公开信》,实际上是某种形式的生前预嘱。生前预嘱不是遗嘱,只是一种关照。它是人们在健康清醒或意识清楚时,对于自己临终的各种事情,做出比较细致的安排,这是一种道德关照,并不用具有法律效力。
在怀念故人的文章中,常会看到这样的话:“老人离去时非常安详。”“非常安详”四字,做到了尊严死,对亲友来说,也是一种莫大的安慰。
人要做到尊严死,即有一个死亡质量问题。生活质量,不仅指活着之时,要活得有质量;也指死亡将来临之时,要死得有质量。死得有质量,即指应尽量减少痛苦,死得有尊严。花了许多人力和财力抢救,结果导致死亡质量大大降低,病人躺在抢救室里生不如死。与其如此生,不如尊严死。
尊严死不是安乐死。尊严死不涉及要求医生用干预死亡的办法,让病人迅速死亡。尊严死是一种自然死亡状态,是指在一个病人处在不可治愈的生命末期时,病人的亲属不用生命支持系统来延长死亡的过程,让他的死亡过程尽量减少痛苦,能以尽量自然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生前预嘱并不意味着要放弃抢救,是遵从有益不伤害、尊重、公平的三大医学伦理,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方式之一,但对家属来说,可减少选择的压力。
签署“生前预嘱”,以掌握自己的生命归途。我的死亡我自己做主,我可以知道最后的时候需要什么。这个既陌生、厚重又前沿的理念,源于一个全世界热议已久的话题。1976年8月,美国加州首先通过了“自然死亡法案”,允许患者依照自己意愿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自然死亡。此后20年间,“生前预嘱”和“自然死亡法”扩展到几乎全美和加拿大。
罗瑞卿之女罗点点,毕业于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医疗系,临床从医多年。2006年,罗点点创办“选择与尊严”网站,倡导生前预嘱和尊严死。2013年,罗点点和陈毅之子陈小鲁等一起创办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罗点点介绍,10年前我们曾做过一个调查,后来又做了3次调查。每一次认同生前预嘱、临终放弃过度治疗、追求无痛苦尊严死的人数都在增加。
可喜的是,这个倡议现在已为越来越多人接受。日前,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联合南京鼓楼医院、南京护理学会、南京基层卫生协会共同组织公益活动,推广“生前预嘱”,让每个人自主选择离世方式。我们希望能有更多志愿者参与签署“生前预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