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小偷行窃、破坏公共秩序、行凶伤人,或是遭遇交通事故、有人落水等突发性事件,人们凭着一腔义勇,有时不仅于事无补,而且还会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弄得不好还会给平息事件“添乱”。有两句成语颇能说明一些问题,那就是“抱薪救火”和“暴虎冯河”,如果光凭一股勇气,而不顾本人实际,就好比抱着干柴去救火,赤手空拳打老虎,冒冒失失下河救人一样,这种有勇无谋的做法反而适得其反。
尤其是未成年人和高龄老人,这类人群或是社会经验和知识缺乏,或是体力、反应能力不支,不少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要做到见义勇为比其他人更存在风险。特别是不具备与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甚至违法犯罪分子作面对面抗衡的能力。在危险时刻,未成年人、高龄老人首要任务是保护自身安全,不能盲目出手,应量力而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避免酿成次生伤害或更大的悲剧。
这里,并不是要人们对待社会上类似的突发事件采取消极观望,避而不见,听之任之的态度,而是要科学而为,合理作为、见义智为。
社会提倡“义举”,根本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等利益。见义要勇为并非妄为,民众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但行为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智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既是见义勇为的题中之义,也符合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沈顺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