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院一审宣判——
谢亚龙(前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李冬生(前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技术部主任)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蔚少辉(前国家足球队领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铁岭市中院一审宣判——
南勇(前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沈阳市中院一审宣判——
申思(前足球运动员)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祁宏(前足球运动员)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江津(前足球运动员)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李明(前足球运动员)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