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进宾馆原形毕露
6月22日,普陀区宜川新村派出所接待了一名中年女子,对方说是来报案的,可整个过程支支吾吾,好像有难言之隐。经过民警的耐心劝导,4小时后,陈女士最终把事情说明白了,原来,她遭到了抢劫。
事情还要从报案前6天说起。陈女士在杨浦区一家舞厅跳舞时,认识了49岁的浙江人梁某,两人聊得特别投机,梁某还请陈女士到黄河路吃晚饭。6月21日,梁某又给陈女士打电话,约她吃饭。两人吃了晚饭喝了酒,晚8时许,梁提议去唱歌,却把陈女士带到了宜川路一家宾馆,来到事先开好的房间。锁上门后,梁某露出了真面目。
他叫来了帮手——40岁的宁波人章某,两人用事先准备好的封箱带绑住陈女士,随后一把扯断了陈女士脖子上的金项链。这根金项链总重约80克,价值近3万元。梁某和章某早在舞厅里就看中了陈女士的这根金项链,于是处心积虑策划了这次抢劫。
在抢劫过程中,陈女士试图反抗,但梁某拿着小剪刀,威胁说如果不老实就划花她的脸。临走时,两人留给陈女士100元钱,还留下一双一次性筷子。这双筷子的两头都已被刀削尖,陈女士以此戳破封箱带自救。
借证开房欲藏行踪
根据陈女士所说的案发经过,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发现那天在宾馆开房的既不是梁某也不是章某,而是一名开残疾车的司机。原来,6月20日,这名司机在沪太路长途汽车站接了梁某和章某两人。梁某对司机说,自己的亲戚从外地来沪,要去宾馆开个房间,但没带身份证,他给了司机100元钱,借其身份证代开了一间房。民警还发现,两人用来与陈女士联系的手机也已经停机。
尽管嫌疑人想尽办法“抹去”行踪,尽管在监控录像中始终头戴鸭舌帽遮住面部,但根据嫌疑人的身形轮廓,再经过大量走访,民警仍描绘出了两人的行动轨迹。民警还怀疑,他们有抢劫前科。通过让被害人辨认照片,民警证实了这一猜测,并锁定嫌疑人梁某的真实身份。
昔日“狱友”联手作案
6月27日,民警果断出击,在梁某位于江场西路的暂住地将其抓获。得知另一名嫌疑人章某已逃回原籍后,警方立即上网追逃,并于6月29日赶赴宁波,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章某抓捕归案。
据两人交代,他们曾在同一监狱服刑。梁某于5月26日出狱后生活无着落,便找来比他先出狱的章某,合谋去舞厅等容易搭讪的公共场所物色目标。不久,陈女士进入他们的视线,其脖子上那根金项链着实晃眼。得手后,两人立即分赃散伙。梁某拿了项链的三分之二,他怕断开的链子引人注目,便找了一家打金店把项链化开,重新打了根手链,再以1.2万元的价格销赃。而章某则拿着剩余三分之一的项链,逃回了宁波老家,以7800余元的价格销赃。 本报记者 徐轶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