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浦东塘桥社区,很多人都知道有个“戴老师议事厅”,我就是这个议事厅的“厅长”。这个“官”听上去很大,其实管的都是小区的“一地鸡毛”。
不当经理当“楼长”
我居住的贵龙园建成于10年前,是个“新上海人”聚居的商品房小区。居民多数是来浦东定居的“三高(高学历、高收入、高职务)”群体,维权意识比较强。但是,到底该维哪些权、怎么维权,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走过了10年虽然艰辛、但也收获不少舒心的维权路。
搬进小区不久,我就到了退休年龄。之前我在环卫系统一家房产公司当过副总经理,后来做过物业公司党支部书记,对房产、物业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原本计划退休后开家中介公司,但因为身体不太好,加上孙子也出生了,儿子说,“老妈,你还是在家享享清福,带带孙子吧。”
于是,我选择了“窝里蹲”。不久,居委会找到我,希望我能帮忙做点社区工作。当时我表示愿意做个楼组长,有事情帮忙协调。
为小区找到新“管家”
退休后在小区呆的时间多了,开始关心小区的环境等公共事务。有段时间,我发现小区偷窃事件特别多,几乎每隔几天就会发生,弄得大家人心惶惶。很多人开始搬离这个小区。我仔细观察后发现,一来是因为小区建造有些年份,一些硬件设备包括门禁、红外线等纷纷“抱恙”;另一方面,小区保安年纪偏大,责任心不强,常常是“不看门,只看天”。物业公司的经理等也常常是上班打牌、喝老酒,居民有事无人解决。
身为小区业主,我感觉到这种状况已到了不改不行的时候。为此,我和小区业主联名写信给街道等反映情况,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也将小区物业存在的问题向其上级公司反映,并给了它们两次整改期限。整改期到了,小区物业的管理水平却没有太大起色,居民仍是怨声载道。
在街道、居委会支持下,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我是第一任业委会主任。除我之外,其他人均为在职白领。我们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公开选聘物业公司。
对原来的物业公司,我们也给了参与竞聘的机会。在业主监督下,经过专家打分等程序,一家各方面都较符合业主要求的物业公司竞聘成功,成为小区居民的“新管家”。由于之前工作较为细致,和原先的物业公司多次沟通,所以他们虽然“败北”但也没有表示出强烈的反对情绪,而是积极配合新物业公司的交接,不到半个月就顺利交接完毕。
“议事厅”遇“阳光房”
几年前,我从业委会主任的位子上退了下来,但居民有事还是喜欢找“戴老师”,我便还是担任了业委会顾问。
我发现业委会中多数委员是在职人员,工作忙碌难以有时间处理小区事务,尤其是白天居民有事很难找到人。于是,我想,能不能成立一个类似的志愿者组织,让一些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居民当志愿者,通过轮流值班的方式,更好地为小区居民服务呢?
我的想法得到了业委会、居委会的支持,居委会还专门为我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戴老师议事厅”的“客厅”,居民有什么“急、难、愁”问题都可以来找我们。
一次,有居民反映,二楼业主在公用地方搭了个“阳光房”,直接影响到其他居民的安全。议事厅人员马上和物业公司一起出动了解情况,搭阳光房的居民解释道,自己搭“阳光房”是发现楼上有人扔垃圾,甚至还有花盆的碎片,“幸好当时楼下没人,万一砸到怎么办。我搭阳光房也是没办法。”
原因找到了,我们连夜召开协调会,将同一楼的居民都请到场,宣读了小区《文明公约》,倡导大家讲究文明,杜绝往楼下扔东西的现象。同时也讲明法律,如果发生意外找不到扔东西的人,相关居民都要“连坐”。每个居民都表态:从我做起,绝不往下扔东西。
二楼居民的“心结”解开了,马上表示,“我明天就拆,希望大家都能遵守公约,以后还是好邻居。”
现在,居民们有什么烦心事都喜欢来“戴老师议事厅”坐坐。我们的议事厅的口号是“你有事,我帮忙;你建议,我服务。”所有提供的服务全是义务的。我和其他志愿者都干得不亦乐乎。
(本报记者 宋宁华 采访、整理)
同题问答
Q:10年来,这个城市、国家发生了巨大变化,请您谈谈发生在您身上的一个具体变化,您怎样评价这个变化?
A:10年前,我还在上班,对小区事务不太关心。那时候,业主维权也是“新名词”,大家参与度普遍不高,也不知道怎么维权。现在,不单是我,许多业主都渐渐融入社区公共事务中,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利。
Q:您在为过去10年的工作成绩、事业发展欣慰时,还有怎样的一点遗憾?
A:我最遗憾的是身体不太好,还有许多想为社区做的事情,但心有余力不足。我希望能和周围的社区联动起来,针对停车等共同面对的难题,资源共享,寻求解决方案。
Q:新的10年即将开启,能否谈一下您或家人的一个心愿?
A:我希望有更多新鲜血液加入我们的行列,投入社区公益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