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协委员杨逢珉曾递交了一份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提案,对广州的做法,她表示了忧虑:“能保证居民把垃圾都装在专用袋里吗?如果垃圾‘赤膊’乱扔怎么办?”收费模式必须有配套的法律法规出台,也需要居民自发、自觉和自愿配合。
杨逢珉说,“绿色账户”从“激励”到“约束”的进程中,的确容易产生让居民“转不过弯”的问题,但就目前而言,这是个较好的起步模式,“不妨先养成习惯,再淡化换物概念,实施收费,一步一步来。”
在“如何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问题上,一些国家和地区采用收费和监督并行的方法。日本就对生活垃圾实行按量收费制,将垃圾处理成本打入指定垃圾袋的销售价格中,对不按规定排放垃圾的市民,有关部门会派人上门拜访和说服。
台北是通过各种经济调控的手段逐渐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理念。台北规定市民弃置垃圾必须付费购买专用垃圾袋,但资源回收物可免费交给环保部门回收,并配套出台相关的减免规定和奖励措施。同时,市民间也有监督机制存在,如果市民发现有未使用专用垃圾袋的现象,可向环保部门检举。对于检举行为,经查属实并处以罚款者,将实收罚款的20%奖金给检举人,并对检举人身份予以保密。
“随袋征收”计划也是逐步深化的,分为宣导、劝导、执行三个时期。宣导期间,未使用专用垃圾袋的垃圾包由清洁队贴上“违规”标签统计后收运。劝导期间,未购买垃圾袋的垃圾包由清洁队贴上“未付费”标签统计后亦予收运,并劝导民众付费清理垃圾。执行期间,未购买使用专用垃圾袋的垃圾包,清洁队要求住户购买专用垃圾袋盛装后方予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