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社会新闻
     
本版列表新闻
~~~擅自使用的车主将受到相关处罚
~~~擅自使用的车主将受到相关处罚
~~~擅自使用的车主将受到相关处罚
~~~擅自使用的车主将受到相关处罚
~~~擅自使用的车主将受到相关处罚
~~~擅自使用的车主将受到相关处罚
~~~擅自使用的车主将受到相关处罚
~~~擅自使用的车主将受到相关处罚
~~~擅自使用的车主将受到相关处罚
     
2012年11月17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校车标志贴上私家车
擅自使用的车主将受到相关处罚
陆梓华
  从2010年9月,亮黄底色、红色图案组成的国家统一校车标志伴随着本市中小学校车安全上路。如今,醒目的校车标志竟成了网络热卖品,并被一些私家车主贴在了自家爱车招摇上路。记者从市教委青保处了解到,此举已经违反了国务院今年4月发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一经发现并核实车主将受到处罚。

  自制标志网络热销

  昨天,记者在长宁区紫云路一所幼儿园门前见到,一辆私家车的后窗玻璃上,赫然贴着一张亮黄色校车标志。在淘宝网上输入“校车标志”,60余家卖家正在售卖校车标志和其他相关产品。其中,单张校车标志售价在10元左右。一名所在地标注为“上海”的卖家销售记录显示,半个月出售了10余套校车标志。

  擅自使用将受处罚

  校车标志是否能作为普通商品进行买卖?市教委青保处处长杨永明否定了这一做法。他强调,校车标志应由交警部门对车况、驾驶人员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后发放,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

  根据国务院今年4月下发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报记者  陆梓华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综合新闻
   第A03版:广告
   第A04版:科教卫新闻
   第A05版:民生新闻·广告
   第A06版:社会新闻
   第A07版:广告
   第A08版:文娱新闻
   第A09版:文娱新闻
   第A10版:体育新闻
   第A11版:体育新闻
   第A12版:广告
   第A13版:中国新闻
   第A14版:专版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国际新闻
   第B01版:财经周刊
   第B02版:财经/服务指南
   第B03版:财经/大势分析
   第B04版:财经/股海淘金
   第B05版:财经/百姓沙龙
   第B06版:财经/投资理念
   第B07版:财经/投资基金
   第B08版:拍卖指南
   第B09版:国家艺术杂志
   第B10版:国家艺术杂志/艺文观察
   第B11版:国家艺术杂志/纸上展厅
   第B12版:国家艺术杂志/品味典藏
   第B13版:夜光杯
   第B14版:夜光杯
   第B15版:阅读
   第B16版:连载
做次美体按摩竟要1万多元
建材市场突发火灾
校车标志贴上私家车
华亭老街景观桥成了“断桥”
喷漆车间发生火灾
酒后驾车胡乱行 还对交警动拳头
货车连撞三辆电瓶车
红枣汤怎会浮起一层白泡沫?
热线专递>>>
新民晚报社会新闻A06校车标志贴上私家车 2012-11-17 2 2012年11月17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