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吴邦国在报告中说,到2010年底,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统一。在党中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长期共同努力,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有法可依。
制定修改系列环境类法规
吴邦国指出,常委会在每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同时,专门安排听取审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以及服务业等报告,检查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修改专利法等。
针对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严峻挑战,常委会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水土保持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听取审议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等报告,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从法律层面和工作层面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吴邦国强调,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我国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我们深刻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理直气壮地坚持自己的特色、发挥自己的优势,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充分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理论影响,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我们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
吴邦国说,今年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对今年的工作作出预安排。
一是抓紧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规划;二是听取审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城镇化建设、反贪污贿赂等报告等法律实施情况;三是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曹刚(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