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大都市如上海、香港、北京的体坛都涌现出一批奇才,他们先在国内外一系列对抗赛中赢得了“拳王”、“冠军”的美名,后又成为影视作品中的主角,如霍元甲、叶问、李小龙、成龙、李连杰……他们是宣传民族精神、推广中华文化的最出色的形象大使。
台湾是我国的宝岛,同大陆一样,也是华夏文明的继承发扬、光大者。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台湾也诞生出了一位蜚声海内外的拳王,他的大名叫周正志。
周正志1949年出生,祖籍福建泉州,曾祖父于光绪初年来到台湾,曾祖母活到90多岁才过世。曾祖母讲述泉州一带的家乡习俗,及咏唱的家乡歌仔戏,让华夏文化深埋在少年周正志的心中。
祖辈赐予周正志优良的基因:强健的体魄,敏捷的动作,既具有平衡协调力,又具有即时的惊人爆发力。考上初中后,他先参加学校体操队,没锻炼多久,就获得台湾地区体操比赛初中组单杠冠军。上世纪六十年代,台湾已有黑白电视机,周正志爱看世界拳王阿里的赛事。阿里灵活的步伐,排山倒海的气势,令周正志神往。他从此爱上了拳击运动。
同一条街上的林训、林勇兄弟是拳击手,周正志的哥哥周初太与他们相识,也学了几手拳脚。有一次周家两兄弟裹上要换洗的衣服当拳套对打,年纪大弟弟九岁的哥哥居然被弟弟打了好几拳,却一拳也碰不到弟弟。周初太才知道弟弟有拳击运动的天赋,于是请求林训来教导周正志。1968年周正志考上高中,参加台湾地区高中组拳击比赛,第一次上台就获得了轻量级冠军。高中毕业后,周正志进入省立台中体育专科学校(台湾体育大学的前身)深造。
从1968年到1976年的近十年时间,周正志获得了几十个拳击冠军的头衔。
那些年,周正志在台湾地区,或在韩国、日本、美国,与众多拳手对垒,近十年参战123次,获得115胜8负的佳绩。他是当之无愧的拳王。当年,台湾组建了光华拳击队,周正志荣任队长。1978年,台湾金星电影公司以周正志的故事编写、拍摄电影《胜利者》,男主角由周正志本人担任。
周正志钟爱拳击运动,但他也知道,对抗最激烈的体育运动——拳击只能是一项小众运动。随着年岁增大,他思考着:如何寻找到一种运动方式,将拳击运动的“刚”与“柔”相结合,适合男女老幼的健身、养生、疗身?
他想起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对丹顶鹤的观摩、研究,于是,经常对自己拍摄制作的百鹤图凝神结想,思索构想,创立了一种刚中有柔,柔中带刚,刚柔相济,将舞蹈与体育相结合的拳操——“鹤之语”。
“鹤之语”有十个基本动作,将它们组合起来,就可以演练出变化万千、可长可短的拳操。现在,众多“鹤之语”的爱好者在周正志的指导下,正进行着这项新型的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