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安徽来沪打工的90后被告人常海峰和胡丁华,原来在本市三泉路上的一个小区内借住,当他们关注小区内的各户防盗门时,发现有许多住户的防盗门门板与门框之间存在很大的缝隙,便自制了插片以备后用。
4月10日傍晚,两名被告人结伙来到该小区内,摸准12楼的一家住户没有灯光无人在家,便用插片和螺丝刀轻而易举地登堂入室,窃得两台笔记本电脑,销赃后挥霍。
“旗开得胜”后,两名被告人一发不可收拾,至当年11月,每次利用傍晚确认屋内没人时,采用上述方法15次在该小区大肆盗窃,窃得大量财物、现金,其中可估价确定价值的物品及现金计人民币3万余元。12月6日,两人终于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