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嘉定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多家企业人员到位于娄塘一家金属贸易企业购买增值税发票。警方在进一步的侦查中发现,该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从事钢材销售,企业规模很小,钢材生意不紧气,每次交易千元到数千元不等。但一些与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钢材加工企业却能够获得额外的增值税发票,其中一家钢材实业公司从去年5月开始,分7次陆续从该金属贸易企业购得60余万元的增值税发票。
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警方发现该企业经营业主王某伙同某物资公司刘某等人以价税合计金额4.5%的价格从外地企业购入发票,再以票面金额7%-8%的价格倒卖给马陆、娄塘、徐行等地私营企业主,从中赚取差价。王某到案后,供认自己经过层层倒卖能赚取约1%的差价,当初走上这条道路是与自己有往来的企业主要求虚开增值税发票以逃避国家税收,为了能够留住客户王某铤而走险、一发而不可收。
嘉定警方与税务稽查局随后循线追踪,发现辖区20多家企业主直接在王某处购买过增值税发票,另有70多家企业与此案关联,有虚开发票嫌疑,涉案金额总计高达3200多万元。警方在王某、刘某等人到案后,展开抓捕行动,陆续抓获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在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70多名,挽回国家税款近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