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写过广播剧《刑警803》,拍过同名的电视连续剧,身上留下了一丁点与侦探关联的某些习性。有一件事过去了有些年头,但想起来还是蛮有意思的。
那时,我住在市区西南角的一幢公寓里。一天早上下楼准备驱车去上班,到了停车点顺眼一看,发现自己小车的右前保险杠被擦去了一大块漆皮。由于是昨晚刚洗的车,所以受损部位的刮痕像一块大大的伤疤,分外醒目。是谁擦伤了我的小车?
我围着车转了一圈,然后细细勘察了一遍擦痕处,果然很快发现了肇事的“痕迹”:在我车子被擦破表面油漆的底漆上,留下了一些斑斑驳驳的红色漆皮。显然,这是对方车辆碰擦我小车后留下的“证据”,据此判定,对方是辆红色的车。又,我车被拉伤的痕迹长而且深,说明肇事车主的车开得较猛,具有年轻男性驾驶员的范儿。我用卷尺量了下从地面到小车上擦痕的距离,一并记录在“案”。
我暗暗松了口气,这个肇事者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便被我锁定了目标,他是我的同幢大楼的邻居,此君年轻气盛,驾驶的一辆红色小车的车位正好挨在我的右边。于是我在心里描绘出了肇事过程的大概情形:对方一早急赶着上班,晚上可能未休息好,驶出车位时起步较快,左转半径过小,使得他的左后车保险杠猛擦到了我的右前车保险杠。
这天晚上下班,我驶回小区时已华灯初上,那辆邻居的红色小车已静卧在自己的车位上。我停好车,从保安处借了一只强光手电筒,拉着保安作证人,直奔那辆红色小车的停车处,我自信,这将一举牢牢地锁定证据。我拿出卷尺量了下从地面到红色小车左后车保险杠的某个部位,划定了此车擦破我车的位置。然而,我失算了。在手电筒的强光中,红色小车的那个部位竟完好无损,红色油漆光滑锃亮。难道是我判断错了?果真还有另一辆红色小车以同样的方式擦破了我的车?
保安无言地望着极其尴尬和无奈的我,他也许在想,我一定多么想挖个地洞钻进去。现场沉默了几分钟,我手中的强光手电筒下意识地在红色小车上打转。突然,我灵光一闪,随即请保安叫下了那位邻居。
我和那位邻居四目相对,咫尺较量。邻居很镇静地听完了我的“案情”分析后,淡然一笑说:“证据呢?”我答:“被你消灭了。”他问:“何以见得?”我答:“你白天已去修理厂将破损处做了油漆。”他仍问:“何以见得?”我答:“你仔细看看自己的爱车,全车灰尘笼罩,唯有这左后车保险杠补油漆处干干净净。兄弟,你的活干得太粗糙,你补完油漆后应该全车洗一下。”对方怔了怔强硬地说道:“你的话听起来有些道理,但我绝对不认同,你这是间接推理,你得拿出我车的这个部位是新补油漆的直接证据!”
我哑然,我郁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破案”成果顷刻付诸东流。保安随那位邻居一起悄然无声地离开了,我知道他无法表态。数天后,我这个业余侦探将这件事在电话里告诉了一位“803”的真正侦探,他听后脱口而出:“其实你当时只要做一个小小的动作,也许对方便会乖乖认输。”我连忙请教,他不急不缓地答道:“你只要用手指甲在新补的油漆上掐一下就可以了,临时补上去的油漆较嫩,很容易留下刻痕。当然,也许你只要先告知对方这样的道理,然后还没等你用手指甲掐下去,对方可能已讨饶。”
我恍然大悟,但补救的机会已消失,因为那新补的油漆经数天的风吹日晒,早已干透。想想人生也一样,机会总是稍纵即逝,会等人的机会那一定不是机会。
我当了一回失败的业余侦探,但我自以为,过程还算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