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人民银行履行反洗钱职责十周年,洗钱犯罪的特征呈现由传统支付工具向信息化支付工具转移的趋势。当前我国网络洗钱犯罪呈高发态势,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交易洗钱已成常态。“关注网络,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是近年来政府监管部门、业界和学界一直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
公安反洗钱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互联网金融中的洗钱行为主要有七类:利用网上银行实施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清算网络赌博、非法集资等犯罪资金;网络炒汇、炒金;网络传销;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银行卡犯罪;网上制假售假。他表示,网络洗钱给办案带来了巨大挑战。传统的账户查处冻结要办手续,周期长,但互联网上的资金短时间就可能被划走转移。对电信诈骗骗取的资金,破案之后能挽回的损失微乎其微。他建议,加强公安、人民银行、银监、相关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有关研究公司的合作,共同防范和打击利用互联网金融洗钱犯罪。
复旦大学法学院陈浩然教授认为,现实生活中网络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匿名度很高,网络的技术发展创造出很多我们原来无法预计的行为方式。他以比特币为例,比特币的核心功能不是它的支付和结算功能,而是可以用匿名方式汇总巨大的资金,并将巨额资金向无数可能的单位分散,这就是洗钱者最希望获得的方式。他提出,在网络反洗钱的领域中,需要发掘复合型的计算机技术加法律和金融的专门人才,针对性制定政策防止用比特币来洗钱等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