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书屋之旅》这本书,第一眼吸引我的,是作者邱一新在序言中提到自己携子旅游途中发生的意外尴尬:
例如《小猎犬号航行记》,即促使我去了两趟南美洲,寻找当年激发达尔文演化思考的奇特动植物。我犹记得和我儿在加拉帕格斯群岛之间巡航,看到一种因翅膀退化而忘了怎么飞的弱翅鸬鹚时,我立刻以广告界前辈孙大伟所说的“一只鸡,只要有飞的梦想和勇气,就是鸟;一只鸟,放弃了飞的念头,就是鸡”期许他,没料到,他竟无厘头地回答:我不想当鸡也不想当鸟,我要当达尔文,观察它们,看看哪一种好吃。
这短短一小段话,信息量之大,令我惊诧难忘。首先,达尔文的《小猎犬号航行记》从此进入我的必读书目。其次,旅行时要跟当地的动植物接触,成为我个人重要的旅行指标,毕竟,能够毫无词汇障碍地说出“弱翅鸬鹚”这种名词,同时又能非常清楚地记得那是一种因翅膀退化而被围观者嘲讽不知道是“鸟”还是“鸡”、更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拿来训导小孩子引以为戒、不可失去梦想和目标、否则就要做落后分子,这种常识和视野实在能增添生存的优越感。最后,是那孩子的回击:要当达尔文,观察它们,看看哪一种好吃。
《黄金书屋之旅》这本书里,作者带着儿子去180年前达尔文去过的加拉帕格斯群岛旅行,那群岛启发了《物种起源》的雏形,达尔文在那岛上骑陆龟、品尝龟料理,甚至喝龟尿——“其膀胱里的液体相当清澈,只有非常轻微的苦味。”达尔文如是记载。这些陆龟即使不吃不喝也能存活很久,在大航海时代,捕鲸船会到这儿补充淡水,捕鲸人之间也流传着哪个岛的龟肉比较鲜美……此外还有各种雀鸟,那些鸟直到今天仍如达尔文所记述的那样,非常驯服,就是在对这些鸟儿的记述中,“物竞天择”说呼之欲出:“在地雀的十三个种别里,从非常厚的喙,到差可与刺嘴莺相比的十分细致的喙,可以看出几近完整的演化阶段。”此外还有海狮群、陆鬣蜥、加拉巴哥鹰……很少有一部旅行书会记录这么多生物,如同一位博物学家,也许是因为他带着儿子旅行的缘故吧,他不但用文字记录那些活灵活现的稀罕生物,还拍摄众多照片,要把那些形象分享给读者。
很多人知道达尔文是科学家,但鲜少人知道原来他也是美食家,他品尝南美鸵肉做成的馅饼和烤犰狳肉,评点说前者尝起来像牛肉,后者像鸭肉。不仅达尔文如此,德国著名探险家、博物学家洪堡也是以“吃遍所有研究对象”为志业。要当无所不知的博物学家,就要无所不吃。这并非是一句笑话。宽广、博大的经验,造就宽广、博大的视野,而所谓的孤陋寡闻,造就了贫穷落后。
很多时候,孩子不是笨,是知道得太少。很多时候,不是不想旅行,是因为旅行太奢侈。而携子旅行这种事,对我们的民众来说,大概是更少见的经验,单是护照、签证就是一连串的麻烦事。在从前,这种壮游是欧洲贵族的成年礼,许多人因此找到人生方向。这本书,带着孩子和经典名著一起旅行,重现了欧洲古典式精英教育,令人既向往,又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