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年将至,春节期间也是结婚“旺季”,本文作“婚”字的刍议。
甲文无婚字,有观点认为听闻的“闻”(古同音)借作婚用,但证据虚悬。
其实婚的先文是昏(异体“昬”)。昏从氏,氏与氐同源。甲文氏像种子萌芽形(图一.1),核状圈形为种子,长芽之种子当然在土下。由于氏借为姓氏之氏,根柢之意的氏,金文在氏的根端加一短横示意(图一.2),汉字隶变楷化后横画成点作“氐”。因此与氏、氐有关的字大多有“下方位之义”如底、低等。氒(jué),古同“橛”,意为打入地下的木桩。而日与氏组合的甲文昏字(图二),日部又实实在在地置放下面,昭示太阳下沉,黄昏到了。
婚字从女从昏。汉代《白虎通义·嫁娶》:“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古代婚礼习俗,女子出嫁要在黄昏(也指晚上)时。古人娶妻,婚礼是在黄昏时进行,在太阳的余辉与隐隐月色中,于阳往阴来的阴阳交替时完成婚姻大事,是吉祥的,幸福的。女和昏联合起来表示“女人(新娘)在黄昏时离开娘家上路了,出嫁来到自己新的家(夫君家)”。不过,这些切入阴阳学的“婚说”,当是婚的“老字新义”。
婚的“老义”应是女子被“抢婚”。上古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的过渡时期,男人要“夺权”,取代妇女的主导地位,采用了多种蛮横手段,其中就有在黄昏时掠抢女子,强行结婚的做法。乘昏夜去抢人,出其不意一举拿下,得手率高,自然又震慑了女人。
幸福“婚”的源头是苦难的“被婚”,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但史实如此。有必要再分析几个与婚有关的字,印证上古时期的“婚”是被“抢”的。
娶,取为娶的先文,从手从耳,会意抓到战俘割下其耳记数。《周礼》有“获者取左耳”的记载。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诗经》则有“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的诗句,是时,已要靠媒人娶妻了。但以割耳取加跪着女的“娶”,甲文作(图三),演绎到正体字,字中仍保留了明晃晃的“抢”。
“妻”的甲文,有两说:一,其形如女子用手梳理头发。二,女子发辫被男人之手一把抓住,抢妻为婚也。其实,“妻”唯美的梳理头发与“婚”吉祥的黄昏出嫁一样都是后义。
女人被抢婚到“夫家”成为“妻子”,就是“捿”(从扌从妻,古同栖),是“栖身任所从”的“捿”了。此时心中满是怨恐与痛苦的“妻”,可用从忄、妻的“悽”(同凄)描述,并且组成了悲情系列的凄惨、凄凉、凄恻、凄楚、凄怆、凄怨、凄厉、凄婉、凄怆、凄惶等词。
婚姻两字常联用,姻之初文“因”,从大从囗,即人睡在席上,加女作姻,指被抢“新娘”住“婿家”。《诗经·我行其野》:“昏姻之故,言就尔居。……昏姻之故,言就尔宿。”意思是女方泣诉男方抢她来“成婚”,她只能来居宿。
父系社会以降,黄昏时抢婚式微,真正的娶妻婚礼遂成流风。由于婚嫁是人生大喜事,“婚”字被睿智地赋予正面新解,寄托了先人美好的心愿。《礼记·昏义》就婚礼的行仪程式作了详细介绍,提出“昏礼者,礼之本也”之灼识。可见古人对婚礼的慎重,对我们结合“婚”等汉字,研究古代婚姻制度很有裨益。
延续到今天,婚宴大都是“夜宴”,金色的黄昏时分,男女双双携手步入婚庆殿堂,彼此相托终身,构筑幸福家庭。
愿夫妻相爱的美好婚姻,如历尽沧桑的婚字一样,有内涵、有深度。经受时间检验,直到天荒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