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在违纪情况通报中,出现“与他人通奸”的措辞,引起舆论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中纪委昨日就此刊发文章解释称,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文章说,由此可见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和党员干部不能混同于普通群众,不仅要遵守国法,更要遵守党纪。有媒体梳理称,戴春宁系十八大以来,被判定为“与他人通奸”的首个中管高官。 (李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