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演奏家如何才是正确、传神地表达作曲家的作品内涵,一直有不同的声音。最为主流的说法是:忠实原著。这样的说法最保险。我听有些著名的小提琴家、大提琴家、钢琴家,风格各异,特色鲜明,自成一家,乐坛闻名。谈及心得,往往很谦虚,有的甚至说,演奏者是作曲者的仆人。我就存疑:既然都是忠实于原著,又怎么做到各有风貌的呢?贝多芬只有一个呀。
好,就说贝多芬。最近看到有关贝多芬的史料,令人玩味。1797年,是贝多芬离开老家波恩,到音乐之都维也纳闯荡的第五年,他就写下了《第三钢琴协奏曲》的最初一些音符,但他一直不满意,写写改改,改改写写。到了1803年4月5日,贝多芬将在维也纳河畔剧院举办他出道以来的首场个人作品音乐会,演出的曲目中就有他的《第三钢琴协奏曲》。但直到4月5日那天早晨,贝多芬仍然在推敲一些细节,并整天在剧院与乐队磨合(他在当晚的演出中独奏钢琴)。如果不是首演,贝多芬的“三钢”很可能还会改下去。据当时音乐会的翻谱人说:“贝多芬是在独奏部分的谱子并未完善的情况下坐在钢琴前的。每当弹到未曾写出的段落,他总会心照不宣地看我一眼。”由此可见,贝多芬真正的“三钢”原著,就是首演那晚的实况。那么,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三钢”谱子,究竟是贝多芬原来的手稿,还是音乐会以后,贝多芬根据首演的回忆而再度修改的谱子?这样的例子在贝多芬身上屡见不鲜,有研究贝多芬的专家指出,有时,即使抄谱员已将作品抄完,贝多芬依然会继续修改。
由此引出一个话题:何谓作曲家真正的原著?贝多芬如此,其他作曲家多多少少也有这种情况。这是否告诉人们,演奏家在面对作曲家的谱子时,既要忠实于原著,又可以有适度的个人理解和技艺上的个性发挥?说不定由此会得到作曲家的赞赏呢。
关于演奏家与作曲家的关系,大提琴家王健认为,这如同文学作品的翻译。一位作家的原著,由不同的翻译家诠释,就会产生各具特色的译本,由此也可显现不同翻译家的学养和功力。既然是翻译,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不然,原著就“死了”。我赞同王健的观点。
联想到我们平时听音乐会、听不同版本的唱片,不就是在欣赏同一首曲子的不同“译本”吗?这些“译本”无论是在结构、音色,还是力度、细节,往往会有独到的新颖之处,他们从各自的角度丰富了作曲家的作品内涵;对欣赏者来说,又增添了聆听的乐趣,真是其乐无穷。某天我甚至突发奇想,如果贝多芬一觉醒来,听到在他之后,有这么多钢琴家在演奏他的《第三钢琴协奏曲》,会作如何感叹呢?也许,他会觉得某位钢琴家更懂得他的心思,于是就以这位钢琴家的演奏作为蓝本,再作修改……
以贝多芬的性格,他会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