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浙江首次将因病致贫人员列入医疗救助范围。作为今年浙江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的“完善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机制”,今后因病致贫人员将与浙江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共计五类人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在救助方式上,浙江也做了改进,全面实行按费用救助,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各项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纳入救助范围,且不再受病种限制。
据了解,2014年浙江省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9.4亿元,前三季度已直接救助困难群众122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