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近日听取关于《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为防止出现“一夜限牌”,草案要求采取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措施前,应当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在实施三十日以前,向社会公告。
“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导致大气污染日益严重,作为江苏省规范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性法规,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相关重大制度仍需在条例中有所规范和体现。”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新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