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
“决不能让留守儿童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27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他指出,个别极端事件的发生严重冲击着社会道德底线,刺痛着人们的神经。必须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基层政府、村委会和学校等的安全管理、监督、教育等责任,切实把保护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责任落到实处。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
——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掌握的辍学或不在学留守儿童也进行排查登记,将信息和数据提供给同级民政部门。留守儿童情况是不断变化的,此次摸底排查不是一次性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在校在园留守儿童的变化情况,至少每季度一次更新学籍系统里的留守儿童信息。”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杜柯伟表示。
“确有个别的外出务工父母缺乏监护责任意识,很少回家看望和联系在家留守的子女,个别外出务工的父母甚至是‘只生不养’,几乎不跟留守在家的子女联系,造成一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这种行为不仅仅有悖于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政部副部长邹铭强调,督促检查机制应该常态化、不间断,而且要有一些量化的指标。
“无论是6000多万,还是1亿左右,当前我们所使用的数据都是通过人口普查基本数据估计得来的。在留守儿童问题日益严峻之时,我们对基本数据还显得‘心中无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自然不可能在政策措施上做到对症下药,实现对留守儿童的精准帮扶。”
——中国教育报今日发表评论《留守儿童精确摸底还需科学设计》。
“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是历史问题,也是现实问题,更是关系到未来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解决留守和流动儿童问题不仅要靠法律也要靠制度。”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室主任秦剑指出。
本栏编辑 范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