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 通报三种类型
2015年,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问责之年。党中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今年以来,中纪委和各地纪委多次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的典型案件,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反腐问责的强烈信号。
哪些人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通报?梳理案例发现,主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老好人”型领导干部,对“身边人”违纪违规视若无睹、徇私护短。
今年以来,一批领导干部因下属违纪违规被问责。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原副主任文仲亮,其下属、妻子等人多次聚众赌博,文仲亮明知此情况却一再放任、纵容。不仅如此,文仲亮还对下属嫖娼问题隐瞒不报,编造理由欺骗组织。
第二,“一把手”带班子“疏于管教”,贪腐风气蔓延。
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是此类典型。河南省纪委立案查处的3名厅级官员,其违纪违法案件都发生在李庆贵担任新乡市委书记期间。李庆贵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用人严重失察失误。
第三,纪检监察缺乏“强心针”,犯了“软骨病”。
中央巡视组巡视发现,一些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严重缺失。有的监督不力、形同虚设,有的存在个别人掩盖腐败和自身腐败问题,还有些单位对案件处理偏软、偏轻。
【解读】 “良医治未病”
中央党校的党建专家指出,有的地方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四风”问题突出,很重要的原因是一些党组织负责人没有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有些明哲保身,当“老好人”,该管的不管,甚至包庇纵容;有些对下属贪腐苗头熟视无睹,任由贪腐成风。还有些纪检干部受监管体制制约,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导致监督疲软、处罚偏轻。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说,以往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只要自己不犯错就万事大吉,身边人、底下人出了问题,用不着“别人犯病,自己吃药”。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官员追责,就是让领导干部切实认识到什么叫“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专家表示,落实“两个责任”实则是树立“良医治未病”的理念。各级党委、纪委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先知先觉、早查早纠,就能有效堵住“小错酿大祸”的漏洞,从源头阻断腐败滋生。
戴焰军等人表示,在反腐中明确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是一大进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反腐筑起了制度防线。未来还需进一步细化清单,使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并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加强对问责执行情况的监督,保障制度坚决彻底执行。据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