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房管局陆续颁布了6个有关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文件,对本市十年来施行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作了较系统的梳理与完善,并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有机衔接。这些即将启动实施的廉租住房新政内容包括: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租金配租及实物配租管理、廉租家庭复核管理等。
据介绍,本市廉租实物配租的房源由市和区县共同筹措,分两类——
●“只租不售”
市中心城区和郊区主城区域
●“先租后售”
近郊大型居住社区,申请家庭居住满一定年限后,具有支付能力且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可按规定购买
目前,市住房保障机构已筹措了近4000套近郊大型居住社区内的房源,分批调配给市中心城各区,主要分布在江桥、周浦、康桥、航头、浦江、华新等基地;各区县也已筹措了一些房源。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标准为:申请家庭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每一申请户最多只能选租一套廉租住房。廉租住房最小按照成居室供应,即可“拆套”配租,可由部分配租面积较小的申请户自愿组合,选择共同租赁一套两居室及以上住房。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的八折,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产生。实际支付时,由廉租家庭自付租金和政府租金补贴两部分组成。
另据了解,根据市政府部署,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订调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的政策,力争在第三季度出台,租金补贴将增加,以适应廉租住房家庭租赁市场房源的实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