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实施了新《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了“先验货再签字、寄件前要验视、延误要赔偿”等内容。不过,收揽验货在实际操作中,却很少有真正实施的。
记者致电沪上三家快递公司,表示要快递一盒物品,其中只有一家快递公司询问快递物品为何物,并建议先不要打包,等快递员看一下再说,而其他快递公司只是简单确认了收货时间和地点。据了解,快递员每天派单量在50份左右,处理每单货物的时间非常少,因为开箱验货耗费时间。
除了“快递员嫌麻烦”之外,发件人往往有时本身也不愿意被验货。快递员郭师傅告诉记者,即使快递员愿意开箱验货,不少发件人也会以“侵犯隐私”等理由拒绝,“为难他们,也为难我们”。
各快递公司在官方网站大多都发布禁寄物品名单,但不少快递员并不能记全,对于航运中需要留意的物品,更是“稀里糊涂”。记者随意问快递员郭师傅,哪些货物“收不得”,郭师傅扳着手指说,“活物不能收、贵重物品不能收、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收……”“那电池能收吗?”郭师傅想了想说,“好像能收的,我要问一问”。 (新民网记者 袁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