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发挥国有资本重要战略作用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近期呼吁,国资委不应该直接管企业,而是可以通过组建若干行业性或综合性的国有资本投资基金公司,达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目的。“他们掌握国有股权的转让和买卖,短缺、新兴产业可增加国有资本投入,经营效益不好的、过剩的可以撤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认为,国有资本监管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有利于从整体上发挥国有资本的重要战略性作用。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白朋鸣则表示,由以前的“管人”到“管资本”,有利于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说,十八届三中全会不仅是重启原来十六届三中全会已确定的国企改革,而且还增加了新的推动力。因为中小型企业已在上一轮中完成改革,所以这次国企改革重启的重点是大型及特大型国有企业:第一,行业准入将把大型及特大型企业经营的一些垄断领域,向私人资本、外资开放,而此举会倒逼企业改革;第二,此次改革中,涉及转变政府职能、取消很多行政审批事项,有利于大型及特大型国有企业改制;第三,还会有不少加强国有经济预算的手段。不过,首先还是应先把国企改为股份制公司,不改制怎么实现资本导向?怎么让国企更加市场化?
另外来自券商方面的分析人士认为,首先是所有国有企业都必须进行公司制改革;在此基础上,除了极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军工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保留国有独资形式之外,其他应发展为股权多元化公司;然后,探索完善国有产权、股权流转机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受此影响,拥有国企背景的上市公司有望获得资产注入的机会。
提高上缴红利比例倒逼改革
“社会保障基金是面向全民的,而国有企业性质是全民所有,提高国企上缴红利比例,在理论上、逻辑上都符合全民所有制的内在要求。”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有让国有资本更多地为国家财政作贡献、为国家社会保障作贡献,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保资金可持续目标,更好地使参保人员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以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观点一直呼声强烈。2012年,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就曾透露,正在探索从国有产权里面划出一部分进入社保基金。目前,根据行业性质不同,一般竞争类央企的红利上缴比例是10%,资源类央企上缴比例是15%,军工科研类央企的上缴比例在5%。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已提高至20%。而在国际上,虽然国外国有企业数量少,但其平均分红率在30%-50%左右,所以这次提出的国有资本上缴财政的比例提到30%是有依据的。国有企业全民共享的属性,也决定其应该把更多的比例交给公共财政。
国资研究专家、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总经理祝波善认为,提高上缴红利比例,对国企可能形成一种倒逼改革的力量,会促进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过去一直强调,国资要保值增值,过程就是不停地扩大地盘、占领资源。近些年来,尽管开始强调不能片面、低效扩张,但效果并不是很明显。今后随着上缴红利的提高,可能会促使企业去思考,非优质资产该如何退出、如何提高资产收益率等问题。
确定合理薪酬缩小收入差距
国企管理人员的薪酬一直牵动社会的目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进行的针对央企和国企高管收入的调研发现,央企和国企高管收入存在较大的不平衡,存在极个别国企高管领取上千万元薪酬的状况。
对此,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匡贤明认为,以前央企和国企薪酬依托的更多是政治资源及行政垄断,并非真正的市场价格形成。让垄断行业和企业降薪,抓住了国企改革的“牛鼻子”,是缩小全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措施。此前,一些行业央企与国企职工的收入普遍超高,尤其是国企高管薪酬普遍较高,而且存在职务消费畸高的现象。
匡贤明指出,应该以公正合理为标准,在财政部或者人大层面制定国有企业薪酬标准,以全成本核算为基础规范过高薪酬。一要明确国有企业全成本核算。一些央企和国企之所以敢于发放过高薪酬,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认为自己利润很高,但这些高利润并不是完全扣除成本后的利润。比如,常年不向公共财政上缴资本租金,常年享受各种资源要素的低成本优惠。如果建立全成本的核算机制后,按市场定价的央企和国企的人力资本价格必然大幅下降。二要建立规范的薪酬机制,毕竟“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作为高管只是受托管理者,其薪酬待遇至少要有两方面约束:作为股东的财政部要有约束,代表全民的人大也要有强有力的约束。央企和国企可以有特殊的薪酬机制,但这个机制必须得到财政部和人大的同意。 本报记者 胡晓晶 叶薇
“抱着老观念在国企混行不通了”
刘美珍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做财务近20年,对国企的发展深有感触。“做的时间一长,说人情、讲情面、走后门,难以避免。有时企业的一项决策,执行下去很难。”
她最关心的是《决定》里关于预算公开的部分。“国有企业也要公开其财务预算,接受全民监督,肯定是好事,有利于减少国企中可能存在的灰色空间,避免腐败。”
三中全会以后,刘美珍准备加强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将来,国企可能推广职业经理人制度,身份不再具有行政级别,“业绩上、薪酬升;业绩下,薪酬降”,那种抱着老观念在国企混日子的时代一定会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