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解南京政府“通匪案”
1947年初夏的一天晚上,杨延修儿子的家庭老师朱亦祥悄悄向朱学明透露,他从那位担任警察分局副局长的大学同学嘴里得知,上海警察总局已接到南京政府密令,称广大华行在与共产党做生意,要对其主要负责人监视侦察,上海警察总局已命令各分局侦察上报。
朱学明只知丈夫是个生意人,只是向他提个醒。杨延修顿觉事态严峻,立即召集其他几位负责人紧急商议。大家认为广大华行党支部内部没有发生任何差错或纰漏,敌特不可能掌握确凿证据,因此能够顶住他们的侦查。
为了消弭纷扰,及早结案,广大华行在上海蒲石路(今巨鹿路)俞家花园宴请了社会局长吴开先、民政局长张晓松、警察局副局长张师等人。社会局长吴开先一直是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的实权人物,有“上海的党皇帝”封号。后被汪伪“特工总部”(“76号魔窟”)抓捕,开始宁死不屈,随即被瓦解,一度成为汪、蒋之间秘密“和谈”的使者。抗战胜利后,被蒋介石直接任命为上海市社会局局长。
杨延修很快博得了吴开先的好感。随即向他介绍了广大华行的创业经过和经营业绩,强调自己只是埋头生意的商人。吴开先微微点头、面授机宜:“你尽快写一份报告书,详细说明广大华行的组织性质、发展历史、经营概况等报社会局,我们会送呈南京内政部、经济部,请求撤销密令。”
杨延修很快将报告书送到社会局经办此案的主任秘书手里,又托关系去南京斡旋,终于化险为夷。在南京档案馆还能查到中统有关此案的公文,上有陈果夫亲笔批示的“归档”两字。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南京内政部不久又下正式命令,称广大华行运输大批粮食面粉去“通匪”,要对各地广大华行负责人进行监视侦查并上报。
这个文件对广大华行的威胁很大。杨延修他们决定主动釜底抽薪,停掉这个地方粮食业务;同时请一些国民党要员出面解释,称此“完全是误会”。并由一位与杨延修关系很铁的要员出面宴请上海军、警的头面人物,说明杨延修等人的经营是正常的,现在连正常生意也主动不做了,要求他们帮助销案。结果,来势汹汹的“命令”同样不了了之,警报又一次解除。
“出淤泥而不染”
成为“潜规则”
为了在社会上“撑起”广大华行的门面和地位,杨延修他们的生活起居都按公开的社会身份安排,隔三差五地宴请宾客,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地应付官僚、特务等各色人等。在这种灯红酒绿的奢华表象中,如何时刻铭记周恩来一再叮咛的“同流而不合污,出淤泥而不染”;保持共产党人朴实无华的本色、“拒腐蚀永不沾”,是杨延修他们必须面对的一大考验,他们为此明确了一系列“潜规则”。
公司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去舞厅,出门应酬也都带夫人,不娶小老婆,没有当时其他大老板的不良习气。杨延修还经常请职员到家里吃饭,过年与广大职工一起聚餐。平时每天中午公司有包饭,经理、职员一起进餐,同等待遇。
当时,生意兴隆的广大华行拥有三辆汽车。对那些官僚“关系户”开口来“借用”,杨延修他们一般都慨然允诺,而对自己的个人私事,决不动用。杨延修解释自己的“潜规则”:“一方面,要当好资本家就要像个资本家。比如说我在昆明,我是广大华行的副总经理,又是昆行的经理,场面上交往的都是大款阔佬。另一方面,我家住在郊区西坝我们药房的仓库楼上,我的家里非常节约。我来往都要花几十分钟走到城里办公。我们在外面做大老板、财神爷,生意做得很大。但无论经办什么业务,从不假公济私,或者受贿。广大华行的企业价值观是:为党赚钱,赚钱给党。”
杨延修的酒量很好,一次喝一瓶茅台酒不在话下。党组织因此交给他一项“特殊”任务:在公开应酬场合,要帮助上级应对敬酒和拼酒,避免醉酒误事。解放后,当再也不需要这种“烟酒不分家”的应酬时,他很快戒烟,酒也没再豪饮过。
在十几年的经营中,广大华行依靠自己的力量和党批准建立的复杂社会关系,长期积累,成为一家颇具规模的企业集团。而创造了天文数字的经营业绩后,卢绪章、杨延修他们的团队功成身退,丝毫没有计较个人得失,将全部公司财产“裸捐”给了党。
杨延修不但和其他同志一起上缴了广大华行的股权和酬金红利,还主动把在民安、民孚等企业个人投资的股权和酬金红利共计10万元美金也全部上缴党组织。
1949年6月30日,广大华行最后一次党支部会决定:拿出40万美元退还非党群众的股份,党员负责人的股款和红利酬劳一律上缴。
时隔六七十年,当人们重新审视广大华行时,不由得对当时杨延修等共产党人“出淤泥而不染”的品格和无私奉献精神肃然起敬,同时也感慨万千。这是共产党人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生动形象的范本。
上海解放以后,杨延修在陈毅、潘汉年、曹荻秋、许涤新等领导下,先后担任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工商处副处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局长等经济部门领导职务。工作从“地下”转为“地上”,身份由秘密转为公开,职务由处级升到正市级,他却始终保持着廉洁奉公的“潜规则”。
杨延修大半辈子在广大华行工作,晚年又成为上海爱建股份公司和爱建特种基金会的主要创始人。“虽然两个企业一个产生于战争年代,一个产生于改革开放时期,但有不少相似之处,值得回顾总结。”这位百岁老人笑着,饶有兴趣又充满深情地将两者作了一番比较。
“爱建公司初创时期的工作条件相当艰苦。老同志在开办之际,不讲条件,十几个人挤在香港路工商联大楼二楼两间办公室里,一切家具和办公用具都是借用的,有时晚上自觉加班工作。工作中大家不计报酬、不拿工资,除了每人每月一张月票外,没有任何其他报酬,连开会时用的茶叶都是自己带来的。有时接待客人,也只是各吃一碗面……”老人动情地讲述着这一切,他似乎从中又看到了当年广大华行艰苦创业时的那一幕幕情形。
作者附记:本文在采写中得到上海爱建股份公司党委和董事会领导的热情支持和指导,103岁的杨延修老人亲自审阅了文稿。
摘自《世纪》201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