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5:东方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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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3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扮男装的不速之客
傅嘉蓉
  王东是个大二学生,这周末只有他一个人留在寝室。早上起床后,班里有个同学打电话说有急事找他。因为事出突然,王东出门时忘记了锁门。等同学那边的事情处理完,王东才猛然想起寝室门还大开着,等他回到寝室,却发现一片狼藉:他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另外一位室友的平板电脑也“失踪”了。他急忙下楼,在楼梯拐角却看到一个背着大书包身材矮小的古怪“男生”。当他上前询问有有没有看到谁进过他们寝室时,那个“男生”显得十分慌张,连连说:“不知道,我不知道。”这时,王东才发现原来这是个女扮男装的女生。在王东的盘问下,女生终于说了实话。

  这个女生叫李艳,是本校的大一新生。因为自己虚荣心强,好与人攀比,室友这个月刚买了台平板电脑,自己也想买一台,但这个月的生活费已经透支严重,所以才想到了偷。李艳怕在女生寝室作案会很快被揭发,所以才女扮男装进了男生寝室。李艳说自己只是一时糊涂,没想到铸成大错。

  经过鉴定,李艳偷走的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总价值大约在8000元左右。

  那么李艳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她应受到何种处罚呢?

  【嘉宾律师点评】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法学教授 韩承鹏

  李艳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的李艳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了盗窃行为,且数额较大,虽然在还没有离开男生寝室楼时就被发现,但其盗窃行为已经完成,已经构成了入户盗窃。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入户盗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功利、浮躁、虚荣、攀比的不良风气已经从社会大环境慢慢侵入到校园。学生群体中攀比、虚荣、炫富的现象如今已经屡见不鲜。本案中的李艳因为攀比而不惜走上犯罪道路,实在可惜。同时,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才能阻止不良风气吹进校园,如何能让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这应该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    傅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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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东方大律师A15女扮男装的不速之客 2014-04-13 2 2014年04月13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