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财政部对外公布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结果,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有36638个单位未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56481个单位未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占比分别为14.48%和22.27%。多地因未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报告遭点名批评。
李克强总理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除法定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部门预决算都要公开。”去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预算法明确建立了预决算公开透明制度。
所谓的预算公开,法律不仅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主体,还明确了公开时间,“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其报表,应当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根据财政部的点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2015年政府预算于2015年1月15日经区人代会批准,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晚了约9个月。
为数不少的部门不把新预算法当回事。不公开,或有客观原因,或有难言之隐。无论是不想公开还是不敢公开,只要不公开,就是违反新预算法,应该被问责。因为新预算法明确规定,“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除了责令改正之外,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追究行政责任。
谁来追究?应由同级人大或常委会来具体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说过,新预算法的一大亮点是,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人大既有审查权,也有监督权,对于不遵守新预算法的部门可依法处理。
不晒预决算,公众就不知道各级政府有没有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有没有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不晒预决算,公众就有理由怀疑,纳税人的钱没用在刀刃上,而是变为官员喝的茅台、吃的大餐,甚至揣进了一些官员的口袋里。而按规定,未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和支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问题是,如果相关部门不晒预决算,财政部没有检查,人大也没有监督,如何知道财政收入用之于民?
此外,财政部通报的问题主要涉及三方面,即部门预决算公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有待提升;基层预决算公开内容与社会关注不尽匹配。晒预算不能粗枝大叶,更不能故意含糊其辞。
晒不晒预决算,关乎能不能建立现代公共财政制度,关乎能不能建设好阳光政府、责任政府,还关乎能不能打造透明财政、廉洁财政。掀开各级预决算的盖头,变“要我晒”为“我要晒”,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让公众明明白白,才能真正实现公共财政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