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圈内朋友来咨询:退休了能否创业?答复显然是肯定的。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语境下,除了曾有特殊身份的,比如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那么非公务员退休者从法律层面上说,没有障碍;而且,如果满足相关要求,还能享受政府扶持创业政策的红利。
有人以为,退休了,应该安享晚年,特别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出生的,他们经历过六十年代初的三年困难时期之饿,六十年代末的上山下乡之苦、七十年代返城之艰、八十年代补课之急找工作之难、九十年代下岗转岗之愁,○○年代又有抚育第三代之累,如今何必“自讨苦吃”?其实,想重出“江湖”的朋友,并不“缺钱”,更非为“资助”儿孙,他们没有与青年人抢市场、争客源之意,更无驰骋商海再现辉煌之念。
傅君有一手木匠活,“文革”休学期间从中央商场淘来斧头、锯条、刨子和凿子等,常常在家门口一家柴爿店里帮忙买回木材边脚料(当年买“柴爿”要凭证供应,“木料”则要开证明)。不几天,那些边脚料成了一只只方凳子、床边柜,以后又是菜橱等。中学结束后分配进农场当了农具修理工,以后顶替父亲回沪进厂当木匠,还正儿八经地拜过师。傅君非常聪明,厂里领导认为干木匠埋没人才,就让他当了工厂技校的老师。从此,他一路上行,先后成为公司中专、局职工大学老师。从某工业大学副教授岗位上退休后,他感叹人们对工匠手艺的冷落,于是有了重拾手艺的冲动,有了将手艺传授给有缘之辈的念头。后来,他创办了一个木器修理作坊,专门制作或修理榫头式家具,比如利用废旧物料,加工制作小摆件小玩物等,让木匠的斧砍、锯木、刨光、凿眼手艺通过创业活动,授业、解惑和传道。
老周、老吴、老成等更非等闲之辈,都有岗位上几十年的历练,有的深谙产业调整之要、市场竞争之术,有的略知创业密码,有的呼吁创业教育之价值取向……老周说互联网+要接地气,无论加上加下加左加右,这上下左右必须“实”,否则就是无根之木、无米之炊;老吴讲,某些学者可以“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拿外来教材空谈模式,我讲创业就是“真刀真枪”;老成则言,青年学生创业不可陶醉在淘宝上做个小老板,创业是人类谋求自我价值实现的基点,创新是造福社会福祉之举,所以,创业创新文化之课必须补上。
老周、老吴、老成等表达意向明确:创业非“唯利是图”,创新亦非搞“概念”,它需要“文化”及“取向”引领。退休者如此胸怀的创业创新令人钦佩,他们创业,或许不会“借壳融资”赚上一笔拍拍屁股走人,不会为博大而不顾法律、经济风险,不会为钱财而危害消费者。他们创业创新的内容,都是熟识的领域、找得到改善之处、找得到生存空间而未被“发现”的商机。
过去在制度机制下或许他们平平庸庸,但是绝非精神、心理、知识、能力等缺乏缺失或缺陷,今天再创业,退休者以己之长补社会、行业、生活现象之短板,其胸怀其境界其价值,当该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