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单位领导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安排我从工人岗位转考驾驶员证,待拿到驾驶证后成为一名正式的驾驶员。那个年代,没有驾校,学习驾驶是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带我的师傅是外单位的一位30多岁的沈姓女师傅,沈师傅带教我们4个徒弟,师徒之间是纯粹的师徒关系,师傅认真教,徒弟虚心学,丝毫不掺杂如今司空见惯的金钱关系。有时,出车在外吃饭,实行的是“劈硬柴”,沈师傅和我们一样掏同样的钱。我们作为徒弟根本无需请客送礼,孝敬师傅,沈师傅的老公喜欢抽烟,但是我们作为徒弟从未送一支烟给师傅,即使后来满师考出驾照,也没有给师傅请客送礼。这不是我们吝惜,当时的社会风气就是这样。
其时,学考驾照分为文化考试和操作考试。文化考试主要考“交通规则”,操作考试分为场内考和道路考。上海驾驶员场内考场只有一处,位于杨浦区大八寺(如今叫大柏树)。场内考科目有上下坡、兜8字、模拟车库倒车(两进两出)。场外道路考一般在苏州河边的小巷间,主要测试应考者应对马路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的能力,如上下桥、路边停车、路口穿越红绿灯等。无论文化考试还是道路考试都有3次机会。如果全部科目3次考试没有通过,意味着失败,即使部分科目通过也要从头开始。我场内考科目兜8字因为速度太快,第一次没有通过,第二次考试才通过。其他科目都是一次通过。考试通过以后,拿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当时的驾驶证是一本很小的本子,封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几个金字。说实话,当时能拥有国字号的证件的人还是不多的,确实让我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驾驶证内页主要记录个人信息,有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还有驾驶车型、违章记录。驾驶车型不像现在分ABC证照,而是分为大型车、中型车、小型车、摩托车。摩托车又分为两轮和三轮。持证者分别对应驾驶证上规定的各自车型,绝不能越雷池半步,否则就是违法,会罚得很重。车辆的大中小车型是由车辆吨位决定,4吨以上是大型车,2吨是中型车,2吨以下是小型车。驾驶员可以驾驶比自己驾照规定轻型的车辆,反之则不行,车辆吨位越重,驾驶技术更高,难度就越大。即使持有大型驾照的驾驶员也不能驾驶摩托车,因为一般车辆都是方向盘,而摩托车是手把式,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技术要领,所以不能相互兼容。
现在违章扣满12分要停止驾驶,待“交通法规”科目考试合格方能继续上岗。那个时候也有违法扣分规定,扣满规定的分数是要停下工作进行学习,然后考试通过才能继续上岗。我担任驾驶员工作3年,一共扣了1分,至今我还没有弄明白到底什么地方违法了。后来,我脱产当了干部,不再当驾驶员,但是这份违法记录我一直保存着。虽然我不明白其“所以然”,但它时不时提醒我“交通法规”也是法,绝不能轻视和漠视。
那个年代,各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拥有的车辆很少,更没有私家车。车辆驾驶员每周有一个半天的时间脱产集中学习。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地域相近的原则组织学习小组,我们单位与复兴公园车队组成一个学习小组,学习地点就设在复兴中路我单位车队内。学习内容主要是上海市公安局编印出版的“上海市交通安全报”。那是一份小报,主要刊登交通法规,本市道路交通变化以及交通事故案例。报纸上刊登的一些违法造成的血淋林现实案例,对大家的神经触动很大,以案说法在学习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大家会结合各自在驾驶车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一些老驾驶员在实践中的体会与心得,对新驾驶员来说是不可多得的指导。这样的学习既是法律法规的学习,也是业务上的提高。大家都很珍惜这样的学习机会,每周半天的学习时间几乎雷打不动。即使业务再忙,单位领导也不会让驾驶员放弃学习而去出车。因为无论领导还是驾驶员都有一个共识:安全重于泰山,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