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从小到大,总是喜欢对很多事情陷入着迷。回想自己短暂的人生,真的是对很多事情都发生过着迷的经历。小的时候,对养鸽子着迷。非要吵着让父母为我提供养鸽子的条件,父亲碍于身份,不愿意让部队的木工来为我搭建鸽子棚,于是便动员母亲在内的家人一起来自己建造。那时候,有一种养鸽子就是浪费粮食的风潮,于是所有的地方都买不到鸽子食,鸽子又不能吃大米,所以只能自己动手为鸽子“做”食物,就是用玉米粉搓成玉米粒来喂鸽子。也曾对骑自行车着过迷。母亲担心我出去骑车闯祸,就不得不同意我在客厅里骑。说起来也好玩,我的自行车技术竟然全是在家里的客厅里学会的。对打扑克、下象棋也都着过迷。结果是,经常因为找不到对手而苦恼。对玩魔方也着过迷,经常是随身带着个魔方,不停地摆弄,直到几乎可以闭着眼睛就能把魔方复原。对读书也一样。对《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七侠五义》也都着过迷。最典型的是,看《三国演义》,一连看三遍,每次都是到了五丈原诸葛亮一死就把书给扔了,不想再看了。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了诸葛亮,还有什么意思?还有谁能把仗打好?说到死我都不相信。对托尔斯泰对凡尔纳对斯蒂文森对马克吐温对莫泊桑对茨威格对海明威对福克纳对卡尔维诺对翁贝托艾科对麦克尤恩对卡夫卡对福柯对本杰明对郁达夫对沈从文对鲁迅对张爱玲、我也说不过来了,对很多作家都着过迷吧。还有音乐,对肖邦对拉赫玛尼诺夫对贝多芬对勃朗姆斯对莱昂纳尔瑞斯对玛丽亚凯莉一直到如今最爱的乔伊安立奎,都迷得有点神魂颠倒一般。互联网时代来了,我又开始对网络着迷。智能手机、百度云、QQ音乐、网络写作、网络购物、微博,没有一项我没着迷过。经常是把家里弄得像个小工厂似的,到处都是电脑、移动硬盘和网络电视。为了听音乐还闹个笑话,到音响店去问,如今怎么买不到合适的音响了?小伙子答道,还有人听音响吗?全都已经改成蓝牙技术了。如今连我的汽车里也都是采用蓝牙在听音乐。
后来,又开始迷上了跑步,每天都开个车到浦东去,绕着世纪公园跑步,一跑就是三年多,直到硬撑着参加了三次马拉松才算甘心。总之,着迷成为我从小到大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向一切陌生领域进军的生活。
有一段时间,我也因为容易对一些事情陷入无法自拔的着迷而感到苦恼。因为,很多人都说,一个容易对事情着迷的人都是没有长性的,容易着迷也容易遗忘。我想,我大概就是这样的人,这样下去,怎么得了?一辈子不是要毁了吗?我心怀恐惧,总是希望自己能克制一下自己,不要那么地对事情总是一腔热情,那么执迷不悟。后来,慢慢地,我警惕成了,只要发现自己已陷入着迷就立即准备撤退,可是我发现,高度警觉下我依然还是无法摆脱着迷的心理,为此我很苦恼很苦恼。
平和一点喜欢一件事行不行呢?我尝试过多次,但是最终不是仍然掉进着迷的陷阱就是三下两下没了兴趣。我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不可救药的人了。
到了现在这个年纪,开始对自己从小到大的着迷有了一些反悟。其实,着迷是人不可摆脱也不必摆脱的天性。着迷的好处是,可以让你以义无反顾的心态去接触新事物,坏处是,如果对着迷的事情没有选择,全凭着自然生成,那就是祸害。人的所谓自控力,其实都是相对的,否则人间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悲剧要发生。至于说到长性,其实也不是那么玄乎的事情。我发现着迷本身也会变化,其实这当中就有一种舍弃和筛选的过程,有很多爱好不必保持一生。爱过就行了。而有的迷恋,则是一辈子都不够的。这个选项来自人的良知与忠诚。
如今我们已经来到了一个日新月异的新时代,来到了一个粉丝文化的新时代,不只是等着让别人成为你的粉丝,而是你要随时准备成为新事物的粉丝。不要吝啬你的喜欢,喜欢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喜欢就是喜欢,用不着藏着掖着,表达出来,甚至升华起来,就可能是一个新的方向。
都说人老先老心。我感到这话说得对。人老了,对自己不熟悉的事情再也提不起兴趣了,这好吗?谁规定了只有老的东西才是好的呢?在我们身后,还会有无数的新鲜事物将要登场,我们要学会与这些新生事物保持良好的关系,要给它们点赞,要学会发现年轻人身上的优点,学会理解我们本不理解的新生事物。我现在觉得,着迷其实就是挽救我的一道天然的屏障,有了着迷之心,我就有可能跟上这个时代,有了着迷之心,我就有可能去体验更多的我们年轻时未曾体验过的事情。从这一点上说,我们一辈子都要保持这种着迷之心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