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巴夏礼提出会审公廨
开埠以后,西方诸列强在上海租界便获得领事裁判权这种特权,内涵是:诸列强可以在租界内设立自己的领事法庭,可以对它自己国家的公民所犯的罪行进行审理,而所在国,也就是大清国官员却无权干涉。是的,这是一种不平等的法权,它不仅挑战了满清帝国的主权,也是19世纪大殖民时代所滋生的万千罪恶之一,我们不能容忍。
巴夏礼意识到治外法权必须作一个修正,这就如同之前西方人热衷于修正与满清帝国所签订的条约。原因是1853年的小刀会起义,以及在1860年、1862年李秀成兵马对上海的三次逼近,让江南地区乃至整个长江流域广大地域的有产阶级,谈虎色变地逃向上海,逃向有英国、法国军队驻扎的租界,最高峰,专家们认定涌入租界的难民达到300万人,尽管,这说法还须得到进一步考证。
剧增的人口,将当初巴富尔与宫慕久设定的华洋分居格局给彻底打破,华洋不仅杂居,而且简直无法区分,一些西方大班对这样的情形是欢欣鼓舞着,譬如,那个叫史密斯的先生不正是靠着这个历史机遇而在简屋建造、土地买卖中而一举崛起吗?但300万华人与数以千计的西方人混局租界也产生了严重问题,西方人涌现出恶霸,东方人造就出流氓,犯罪或准犯罪屡见不鲜、层出不穷,如何审理、裁决这些犯罪或准犯罪的华人,成为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巴夏礼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在写给他妻子的信中:
“对租借地的管理需要改进,这是我目前的主要工作。明天我要召开一次公共会议,将牵涉这一问题的所有复杂情况都逐一讨论。许多人都错误地认为我们可以把租借地视作外国人的领土,并且可以忽略中国司法裁判权对涌入外国人租借地的成百上千的中国人的控制力。”
巴夏礼的观点与额尔金的兄弟,英帝国驻北京公使卜鲁斯亦是不谋而合,这就如同麦华陀与卜鲁斯不谋而合一样。
“我想我们的方针必须以两个原则为基础:尊重中国当局,努力使他们按照条约履行义务。因此我们应当坚持要求他们惩罚罪犯。在不与上述原则相矛盾的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同当局达成任何协定,因为他们既没有资格将他们的国民置于我们的裁判之下,也没有能力将外国人移交给我们的法庭。”
1864年4月16日,在土地租贷人的会议上,巴夏礼提出了他的方案,来解决租界内的中国人的问题:让中国官员来实行他们的裁判权,而对于租界内未设立领事馆的国家的外国人,则建立一个专门的法庭来审判。
就这样,公共租界内产生了一个特殊的司法机关,它叫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审判华人罪犯时,公堂上坐着两人,其一,苏松太兵备道道台大人委派的官员;其二,英帝国上海领事委派的下属,由这中西两人领衔审理租界内的犯罪华人。一段日子后,工作方法再作调整,根据苏松太兵备道与英美领事协商后订立的《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经北京总理衙门与列强北京公使团的核准,上海的公共租界内便有了会审公廨,时间在1869年。
在西方人的视角,会审公廨的成立,完全可以将其看做是对大清国法权的尊重,也是对生活在租界内千千万万名华人在法理意义上的尊重,还不止是尊重,它是保护,“对生活在租界内的清国人施用混合司法管辖权,它的本质,不仅明智地认可对清国人的诉讼权,而且是对清国人作着另外一种意义的保护”。
卜鲁斯同意这样的观点吗?相信是;麦华陀呢,相信同样也是;而巴夏礼还用得着说吗?你可以说他是在推卸责任,你也可以说是他在显示自己的公平。一部奇诡的上海史记住了巴夏礼和麦华陀,记住了他们两人留在上海的许多事迹,以及无形但有益的精神。因了他俩的推动,上海才日趋成形,“上海先生们”才会纪念他们。我已经说过,今日泰兴路,当年叫做麦特赫斯特路;今日泰兴大楼,当年叫做麦特赫斯特公寓,都是为了纪念麦华陀。巴夏礼呢?1890年四月,上海美好的春天季节,在外滩,一尊铜像高高耸起,那便是巴夏礼铜像,上海最具势力的西方人,因了巴夏礼在上海创立了会审公廨,他们给他做了一尊铜像,他们还叫他为“上海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