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和医疗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卫生部组织制定了《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计划规定,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工作是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