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警察、法官,同样身为执法人员的检察官,对普通百姓来说就比较陌生了。许多人只知道警察可以给坏人戴上手铐,却不大清楚,对于这个犯罪嫌疑人的逮捕证,是由检察院发出的。
谢闻波就是这样一个检察官,他把自己的工作通俗地解释为“为生命和自由把关”。当好一个“自由把关人”并不容易,因为法律规定的侦查监督办案期限只有7天,“一旦弄错,既可能使一个无罪的人身陷囹圄,也可能使一个有罪的人逃之夭夭”。正是这样一分沉甸甸的责任,驱使谢闻波练就一双紧扣法律和事实的慧眼,在办理每一个案子时精益求精,细致严谨,不放过任何细微的疑点,力求没有瑕疵。
这样的一种“把关精神”,其实是一种崇高的职业精神。在任何一个岗位中,都需要这种职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