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全口径预算监督”,就是要让政府收入和支出的每一分钱都纳入人大审查监督。今年元月,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四本账”全部提交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其中后两项为首次提交,这意味着上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口径预算监督”初步实现。
预算监督,是人大基本职能之一。但过去多年提交人大的财政预算未能覆盖政府预算的全部信息,构成完整预算报告所必需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长期缺席,大量“预算外资金”也游离在监督之外。201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提高政府预算报告的透明度,完善人代会预算审查方式。2011年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开始审查本市所有市级主管部门(涉及国家安全除外)财政预算,所涉部门约140个至150个。部门全覆盖后,预算监督所涉内容透明度持续提升,今年元月“四本账”一并提交审查。
“全口径预算监督”应成法定规范。去年,上海15位市人大代表向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制定《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议案。议案提出,《上海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规定》迄今已实施11年,有必要修订、充实后将其上升为《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议案建议,推动阳光财政,政府应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之内,逐步减少直至杜绝预算外资金。
目前,预算监督的重要上位法——《预算法》修正案正值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地方立法须密切追踪《预算法》修改情况,做好地方立法的前期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