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应邀去老同事家做客,看到小区一间80平方米左右的屋子,门旁的墙上,居然挂着23块牌子,有“居民社区活动室”“居民区妇女之家”“社区老年活动室”“社区侨之家”“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室”“青春社区活动室”“社区书屋”“家庭教育指导站”等等。见笔者诧异的神色,老同事笑着说:“其实就是一间活动室嘛。”
经观察了解,类似情况在社区中并不鲜见。一些居委会干部反映,一间活动室挂多块牌子也是无奈之举,因为上级职能部门对居委会设置各类活动室或站都有具体要求,如要有固定场地、有标识牌、有相关宣传氛围等,并列入对居委工作的考核内容,还要检查评比。不少居委会场地捉襟见肘,于是只能采取一室多块标牌,证明已落实场地。
社区是人们生活的场所,也离居民群众最近,活动室设置在居民区确实合适,但相关条线部门在决策时,应互相沟通协调,充分考虑居委会活动场地和人员活动流量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工作要求,根据居民区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安排活动室或工作站。组织居民开展活动不必拘泥于标牌、名称,而要多听听居民的意见,符合居民的需求。有些内容雷同的项目应该合并,缺乏实际意义的项目应该取消。而对于缺乏活动场地的居民区,也要想方设法帮助创造条件进行落实,不是挂了牌子就了事了。
力戒形式主义,以需求为导向,这样,才能让人有切实的获得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