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本市制定了《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指导手册(试行)》。“指导手册”对企业、事业、机关、社团四种不同类型文明单位的五大社会责任内容作出规定——
■员工责任包括“员工教育”、“员工录用”、“权益保护”、“安全保护”;
■经济与服务责任包括“利润与经济效益”、“产品与服务”、“对供应链伙伴的责任”;
■诚信责任包括“守法诚信”、“诚信经营与服务”、“社会诚信形象”;
■社区责任包括“救灾与慈善捐助”、“志愿服务”;
■环保责任包括“环境管理”、“低碳节能”、“环保形象”等方面内容。
2月底前,“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网络评估平台”正式投入使用。3月底前,对全市市级文明单位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评估,并组织专家评审,形成2011年度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评审报告。4月初,《上海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白皮书》正式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