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当日15时4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吴某(男,48岁,曾被劳教3年)酒后持刀和锤子将杏花岭区胜利西街233号院第14户任某(女,40岁)杀死在其租赁的平房内,后进入该院第9户(两个现场相距约30米)将自带的汽油点燃,造成13死1伤。经DNA检测确认,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死亡的13人中。 (李新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