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6日晚9时许,宝山虎林路一家烟杂店内发生命案。老板娘失血过多而死亡,8岁女孩轻伤。犯罪嫌疑人抢劫杀人后,从烟杂店中抢走了1万余元现金,并拿走死者身上的黄金项链、手链各一根。去年6月,犯罪嫌疑人衡得君、衡得理兄弟俩被人举报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宝山警方刑事拘留。宝山检察院审查后将此案移送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两人以抢劫罪被起诉到法院。
在法院审理中,两兄弟对于15年前曾进入虎林路烟杂店,并最终导致一死一伤的事实并无异议。但他们均否认事先预谋抢劫,称自己没拿过被害人的钱财和金饰。弟弟衡得君称,那天他看到哥哥在店里被老板娘欺负,才出手的。哥哥衡得理同样不承认进入烟杂店是为了抢劫,坚称对抢劫杀人案没有预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