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商标及生产标识
8月份,殷女士在浦东新区东方路好百年家居的思达可家居店花1万多元买了一只沙发。但沙发送来后,殷女士发现,沙发上没有商标及生产标识,生产厂名、生产厂址、生产日期、沙发材质等数据都无从考证。“这不是‘三无产品’吗?”殷女士一家很困惑。殷女士找到好百年家居思达可家居店理论,对方称,这批次沙发都没有商标及生产标识。
“信息可写在发票上”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好百年家居,发现整个大厦人去楼空。工作人员称,商厦正在内部装修,所有家居店都已撤离,其中的思达可家居也已搬迁到他处经营。
记者致电思达可家居销售人员,对方解释,殷女士购买的沙发确实没有挂上商标及生产标识。至于原因,他们也不清楚。记者又联系思达可家居门店,工作人员称,他们店里的不少沙发确实没有商标及生产标识,只提供发票。“顾客如要知道商品信息,那么这些信息可写在发票上。”工作人员说。
必须标在商品上面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商品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等标识,如有必要还应提供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
记者致电新华律师事务所连晏杰律师,对方表示,任何商品必须具备商标及生产标识,生产厂家、产品材质等信息不能标注在发票上。法律规定,这些信息必须在商品上面注明。
沙发无商标及生产标识,侵害消费者购物知情权。希望好百年家居及思达可家居店查出原因,给顾客一个交代。记者 屠仕超 陆常青